恒工精密(301261):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2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可能产生市场与运营风险、合作与治理风险、财务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合理经济估值测算、做好子公司生产运营、加强管理、预先明确关键事项的决策机制、优化融资结构、探索多元化退出路径等方式降低各类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海恒昇具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昇科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其自有资金3,22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伟创”)增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工伟创拟与恒昇科技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恒昇科技以其自有资金3,220万元对恒工伟创增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4.92%,其中536.570375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2,683.429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前,恒工伟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后,恒工伟创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36.570375万元。公司放弃对恒工伟创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恒工伟创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志勇先生担任恒昇科技的普通合伙人,同时公司董事杨雨轩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东先生为恒昇科技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恒昇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志勇、杨雨轩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经过恒昇科技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恒昇科技为新设立的企业,尚未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恒昇科技为新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尚未实缴,暂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五)履约能力 经查询,恒昇科技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六)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志勇先生担任恒昇科技的普通合伙人,同时公司董事杨雨轩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东先生为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恒昇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本次交易的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恒昇科技的资金来源为合伙企业自有资金。 (三)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 恒工伟创主要从事智能机器人的租赁和销售业务,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恒工伟创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股权结构和出资比例如下: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6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恒工伟创进行资产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恒工伟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80.00万元。 在此基础上,恒昇科技同意以6元/股的价格对恒工伟创增资,其中 536.570375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2,683.429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恒工伟创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原股东) 名称: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增资方/新股东) 名称:上海恒昇具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名称: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一)增资方式、金额及出资形式 1、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增资,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22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贰拾万元整)。其中:人民币536.570375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2,683.429625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2、本次增资完成前,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36.570375万元。 (二)股权比例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甲方(原股东):持股比例65.08%; 2、乙方(新股东):持股比例34.92%。 (三)出资期限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款足额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四)估值与定价依据 1、各方确认,本次增资价格参考标的公司评估净资产确定。甲方已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6]第11124号),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评估值为人民币2,580.00万元,本次投前估值6,000.00万元,增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增资为标的公司定向增资,甲方不参与本次同比例增资,各方对此无异议。 (五)标的公司工商变更 1、乙方足额缴纳全部增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登记手续,甲方予以全力配合。 2、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视为本次增资正式完成,乙方正式成为标的公司登记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办理工商变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六)股东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按照增资后持股比例享有标的公司股东分红、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等法定股东权利。 1.2配合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督促标的公司遵守上市公司管控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及信息保密规定。 1.3不得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乙方及标的公司合法权益。 2、乙方权利义务 2.1足额、按时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虚假出资。 2.2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参与标的公司股东会表决、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2.3遵守标的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管控制度,保守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商业秘密。 2.4知晓标的公司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承诺配合甲方履行上市公司合规、监管、信息披露相关义务。 3、标的公司义务 3.1专款专用,本次增资资金仅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营业务经营、特定项目投资,不得用于非主营业务、对外担保、高风险投资等用途。 3.2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财务核算、内控管理,定期向全体股东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情况。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增资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标的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支付款项扣除违约金后无息返还,乙方丧失本次增资资格。 2、若因甲方原因(股权存在瑕疵、未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未履行内部程序等)导致本次增资无法完成,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增资款,并按乙方实缴增资总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过渡期约定、资金用途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各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非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恒工伟创65.08%的股权,恒昇科技持有恒工伟创34.92%的股权,公司对恒工伟创的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产生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亦不存在关联人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等情况。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旨在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相关合作方为公司提供商业和社会资源,并对接客户进行商业谈判、战略合作等,子公司提供业务平台和资金,双方深度协同、优势互补,整合技术、资金及资深管理经验等核心资源,持续增强业务发展韧性与综合实力,进一步巩固并提升产业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部分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综合考虑了自身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而做出的谨慎决策,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出资,形成激励和约束关系,有利于子公司业务长期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可能产生市场与运营风险、合作与治理风险、财务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合理经济估值测算、做好子公司生产运营、加强管理、预先明确关键事项的决策机制、优化融资结构、探索多元化退出路径等方式降低各类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恒昇科技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本次交易事项外,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与恒昇科技(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九、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增资扩股协议》; 5、《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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