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公司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林仙明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林仙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林仙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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