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康乐(920575):累计诉讼、仲裁

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0:01:03 中财网
原标题:*ST康乐: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575 证券简称:*ST康乐 公告编号:2026-062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8.3.2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2026年4月30日以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作为被申请人被31名离职员工提起劳动仲裁案件共31件,涉案金额合计8,626,418.39元(其中16件已达成调解或裁定,已结案件总金额5,271,741.88元,1件已撤诉,案件金额223,997.42元,其他案件正在审理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2.42%。

除上述劳动纠纷外,公司还因合同纠纷涉及1起仲裁和3起诉讼,涉及金额合计5,482,359.0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60%,均在调解或一审审理中。








单位:元

案由未结案件 已结案件  
 仲裁(含劳动 仲裁)民事诉讼 金额备注
  一审阶段二审 阶段  
合同纠纷178,960.005,303,399.03---
劳动争议 纠纷3,130,679.09--5,271,741.881件已撤诉, 金 额223,997.42元
合计14,108,777.42    
以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14,108,777.4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3.03%。。

本次公司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其中被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案件涉诉金额4,903,680元,其诉求有关公司的北京研发经营活动场所被出租人要求腾退,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以下对该案件进行详细披露,提醒投资人注意相关风险。

二、 关于北京研发经营活动场所被出租人起诉并要求腾退的详细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立案
2.收到法院送达民事起诉状的日期:2026年6月24日
3.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当事人情况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原告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琰
3.被告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然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缴纳租金的义务,拖欠自2024年08月0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房屋租金共计4,903,680元,原告多次以发送《律师函》等方式催讨租金并于2025年10月20日送达《解除合同通知》,通知被告租赁合同于2025年11月1日解除。但被告至今仍未支付拖欠租金并持续无权占有租赁。

(四)诉讼的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租金共计人民币4,903,68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应付未付租金为基数,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占用费(以《续租合同》约定的日租金2倍标准计算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
4.判令被告立即腾退并返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号隆盛工业园A2幢(2号厂房)201,202,203,204单元的房屋;
5.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五)诉讼依据
1.2020年12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隆盛工业园房屋租赁合同》(编号为(隆盛)租字(2020)初字第(009)号的,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隆盛工业园A2幢(2号厂房)201、202、203、204单元的房屋,租赁期限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原租赁合同第四条第3款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预付,乙方(即被告)应在每季度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甲方(即原告)支付下一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未付当季度租金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2022年6月6日,双方就续租事宜签订了编号为(隆盛)租字(2022)续字第(002)号的《续租合同》,约定续租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季度租金为人民币1,085,832元。《续租合同》第二条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仍然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季度先行支付执行。

3.原告依约将房屋交付被告使用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缴纳租金的义务,拖欠自2024年08月0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房屋租金共计4,903,680元。原告多次以发送《律师函》等方式催讨租金并于2025年10月20日送达《解除合同通知》,通知被告租赁合同于2025年11月1日解除。但被告至今仍未支付拖欠租金并持续无权占有租赁。

(六)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我司已接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正在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

(七)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涉及的租赁房屋为公司在北京的唯一研发经营活动场所,公司长期承租该房屋,如需腾退,将导致现有研发经营活动场所需搬迁,会对公司的研发项目以及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最近十二个月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事项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书、仲裁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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