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001314):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原标题:亿道信息: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取消监事会前曾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曾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公司或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或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或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或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或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或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或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或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交易对方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对方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因交易对方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交易对方愿意就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1 一、上市公司声明.....................................................................................1 .....................................................................................2二、交易对方声明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2目录................................................................................................................3 释义................................................................................................................5 一、普通术语............................................................................................5 二、专业术语............................................................................................7 ...................................................................................................8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8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10三、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11四、本次交易的性质...............................................................................14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2...................................................24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曾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25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6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29十、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29重大风险提示.................................................................................................3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30二、交易标的相关风险............................................................................34三、其他风险..........................................................................................36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3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必要性......................................................37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45三、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61四、本次交易的性质...............................................................................64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65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65七、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65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78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方案
2025年9月16日,成为信息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拟由全体股东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计2,952.37万元,减资对价为9,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减少2,952.37万元,资本公积减少6,047.63万元),该减资事项于2025年11月10日,成为信息100%股权收益法评估值为80,500万元。考虑到前述减资事项,经交易双方协商,成为信息100%股权交易作价7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其中,股份对价比例为57.90%,股份对价41,400万元,现金支付比例为42.10%,现金对价30,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披露后,尽管上市公司与广州朗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持续沟通交易方案,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但各方未能就最终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为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整体推进,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上市公司决定调整方案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决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1、关于标的资产与交易对方的调整 调整前: 标的资产为广州朗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成为信息100%股权,交易对方分别为广州朗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和汪涛等9名交易对方。 调整后: 标的资产为成为信息100%股权,交易对方为汪涛等9名交易对方。 2、关于定价基准日的调整 调整前: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8.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调整后: 鉴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涉及对标的资产及交易对象的调整,且相应指标调整比例预计超过20%,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会议(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以本次董事会37.00 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1、现有政策法规对重组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 (1)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双方同意交易对象20% 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 的; (2)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涉及减少标的资产范围及交易对象的变更,即不再收购广州朗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3名对象持有的广州朗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拟减少的交易标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超过20%。 < >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对本次方案调整重新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注2:上表资产净额的数据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汪涛和张红梅夫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汪涛通过持股平台成为科技、成为一号、成为二号、成为三号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汪涛之女汪昕悦通过成为一号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汪涛之女汪昕悦之配偶彭真真通过成为三号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预计合计超过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张治宇、钟景维、石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在所处行业、主要产品及其应用场景、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的异同,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1、所处行业、主要产品及其应用场景的异同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等标准中细分类别,以及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从主营业务与行业分类看,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下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此外,双方均归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的“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行业。 (2)主要产品异同 在产品异同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全部主要产品线上具有共通性。 一是,在底层硬件架构层面,双方的全系列产品均构建于以计算、存储、连接为核心模块的现代智能硬件基础之上。无论是上市公司的消费类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还是标的公司的便携式数据采集终端,其物理载体均依赖于主控芯片、内存、存储器、显示单元、无线通信模块(如Wi-Fi、蜂窝网络)及电源管理系统等核心硬件组件的集成与协同。这意味着双方业务共享同一套电子制造业的底层供应链与技术生态,其产品开发均遵循从芯片选型、电路设计、主板(PCBA)研发到整机集成的基本硬件研发流程。 二是,在产品技术原理上,双方产品均以嵌入式系统与无线通信技术为根基。上市公司的消费终端、AIoT设备与标的公司的数据采集终端,在软件层面都依赖于嵌入式操作系统(如Android、Linux等)进行任务调度与资源管理,在功能实现上都深度融合了无线局域网或广域网通信技术以确保设备与云端、局域网或其他终端的实时数据交换。这种在系统层与通信层的技术同源性,决定了两家公司产品在开机、运行、联网、交互等一系列基础行为模式上遵循相似的技术逻辑与协议标准。 三是,尽管具体设计、尺寸等因应用场景而异,但双方的所有产品在外观形态上均以可批量制造的硬件设备为载体。它们并非是虚拟服务或纯软件方案,而是具备物理形态、可触可感的电子终端产品,其外观工业设计、结构内部布局、散热处理及人机交互界面(如屏幕、按键、指示灯)的设计与实现,共同隶属于智能硬件产品开发的通用范式。这种硬件产品的本质属性,使得双方在研发、生产、测试、品控等完整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上,拥有相通的方法论与质量体系要求。 基于上述全部主要产品线的共通性,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进一步衍生出了差异化的产品系列,以更好的满足下游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群体、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具体如下:
在产品形态方面,双方的产品均以硬件设备为载体,并强调工业环境的适用性。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如手持式终端、穿戴式终端、工业平板)普遍具备高抗跌落、IP65及以上防护等级、长续航等加固耐用特性。上市公司的加固智能行业终端业务同样涵盖了加固便携式终端(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加固手持终端(如移动计算机、读取器/扫描仪),其“ONERugged”系列也致力于提供可靠、耐用的行业解决方案。因此,双方都提供手持、平板及固定式等多种硬件形态。 在产品技术原理方面,两者核心技术原理均以物联网、嵌入式系统为基础,依托高性能处理器与嵌入式软件实现数据的采集、处理与传输,核心均融合无线通信技术与数据识别与采集技术,并采用工业级抗干扰设计保障复杂环境下的设备稳定性。此外,标的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超高频RFID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RFID 的设备厂商,其超高频 核心技术深度融入其各类数据采集终端产品中,构成了标的公司独特的核心技术竞争力。而上市公司的加固智能行业终端虽可适配各类数据识别采集技术以满足行业场景需求,但并未将RFID作为核心自主研发方向,RFID相关技术更多是作为终端的功能适配模块进行应用,公司技术核心更聚焦于三防加固、“AI+”、AIoT融合应用等方面,二者在产品技术的布局与深耕方向上各有侧重,既保有底层技术的共性基础,又在细分技术领域形成了有效互补。 在产品应用方面,标的公司的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智慧物流、零售连锁、仓储、交通、医疗、金融、电力、畜牧等行业的数据采集与管理。上市公司的加固智能行业终端同样持续聚焦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零售、仓储物流、车载、公共事业等重点领域。双方均服务于推动行业数字化和自动化的各类场景,当中既有重叠又互为补充,共同覆盖了更为全面的行业数字化、自动化应用版图。 综合上述分析,一方面,双方硬件底座与行业本质相同。双方的主营业务均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产品在本质上都是以计算、通信为核心的智能硬件终端。无论外观和功能如何差异化,其底层均依赖于相似的硬件架构(如处理器、存储器、通信模组、显示单元)、嵌入式系统及应用软件技术,拥有共同的供应链基础和技术原理。 另一方面,由上表所示,双方存在可对标的业务板块。上市公司的“加固智能行业终端”业务板块,与标的公司主营的“智能数据采集终端”业务板块,具有共同的内涵与外延。上市公司的“加固类平板”与标的公司的“工业平板”、上市公司的“加固手持终端”与标的公司的“手持式终端”,在产品硬件底座及产品形态、工业级防护设计及核心应用场景上高度相似,均服务于行业客户在工业环境下的数据采集、处理、传输、交互等现场作业需求。 再者,在该板块内,双方形成了专业侧重点的优势互补。?上市公司的侧重点在于方案设计、平台的可靠性、AI融合能力及规模化交付;而标的公司的核心专长与竞争壁垒在于专业的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尤其是超高频RFID和条码识别这一细分领域的技术深度与产品化能力。 因此,从产品上看,双方属于同行业。 (3)应用场景异同 在双方应用场景的异同方面,从全量产品线来看,其业务覆盖范畴既有差异又有交集。上市公司的产品广泛服务于从个人消费、通用办公到工业制造的多元领域,而标的公司则高度聚焦于企业运营的数字化与自动化,深耕于智慧物流、零售、医疗、交通等行业的精细化数据采集与管理。二者场景的差异性体现了其业务重心的不同。然而,在产业数字化这一核心趋势下,双方场景存在显著的重叠区域,特别是在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零售等垂直行业,均已成为彼此产品解决方案的关键落地领域。以此为基础,双方共同致力于以智能硬件解决行业数字化、自动化的根本需求,从应用终端证明其处于同一产业赛道。 此外,双方具备场景融合基础。上述相同的具体行业场景中,双方不同类型的产品能够有机嵌入同一客户业务流程,满足其复合型需求。例如,在智能工厂这一相同场景下,客户既需要标的公司的固定式RFID读写器实现产线物料的自动追踪,也需要上市公司的加固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复杂数据计算与系统交互,二者服务于同一制造流程的不同环节。在智慧物流仓库这一相同场景中,从入库、分拣到盘点,标的公司的数据采集终端与上市公司提供的移动计算或交互设备协同发力,互相配合。这种在产品形态与功能上各异,但能够置于同一场景下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表明双方业务根植于相同的产业土壤,面向相同的数字化需求群体,具备共同的价值实现路径。因此,场景的广泛重合,以及在重合场景内不同产品的协同价值创造能力,体现了双方同行业的本质属性。 2、客户及供应商的异同 (1)客户的异同 根据下游终端应用场景的不同,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消费电子行业客户,该类客户主要向上市公司采购智能硬件产品、XR及AIoT产品等,以此满足其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市场供应需求,适配生活娱乐、智能办公、智慧教育等消费场景的产品落地与市场拓展需要;另一类是行业客户,该类客户聚焦产业端发展需求,主要向上市公司采购加固智能行业终端产品,用以满足其在特定垂直行业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过程中的专业作业需求及效率提升,适配智能制造、智慧物流、零售连锁、能源勘探等行业端专业场景的作业与运营需要。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为行业客户,该等客户聚焦产业端专业应用需求,且覆盖领域多元,主要向标的公司采购智能数据采集终端系列产品,以此满足其在各特定细分行业场景下的精细化数据采集、高效物资管理、实时信息传输与智能化运营管控等核心需求,适配智慧物流、零售连锁、仓储、交通、医疗、金融、电力等不同行业的作业管理与数字化升级需要,服务于这些行业在库存盘点、资产巡检、生产流程监控、货物追溯等具体场景下的数据自动采集与实时管理,是客户实现效率提升和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工具。此外,标的公司的智能车载终端业务主要服务于国内部分区域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驾培机构,为其提供符合相关监管规范和流程的学时数据采集、管理和传输服务。 根据业务模式与产业链分工的不同,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下游客户均包括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两大类型。其中,双方的直销客户均涵盖品牌商、系统集成商、ODM客户、贸易商,双方通过直销模式直接对接其规模化、定制化的采购需求,实现产品与下游核心应用场景的高效匹配,提升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率。 而经销客户的布局与拓展,均源于双方各自自有品牌市场推广与渠道建设的需要,是双方深化品牌布局、辐射细分市场的重要载体,二者均通过经销模式触达更广泛的区域市场与细分行业客户,从而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扩大品牌市场覆盖范围。 此外,在客户重叠方面,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均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的加固智能终端与数据采集终端细分领域,产品在多个相同行业和场景下均有应用,客观上产生了客户重叠情形。但由于终端市场规模庞大,客户分布广泛且需求差异化程度高,故整体上双方重叠的客户数量较少,不存在显著的同质化竞争和简单替代关系。报告期内,双方重叠客户占各自客户总体数量较少,且并非同时属于双方的主要大客户。 (2)供应商的异同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基于双方产品在硬件形态、底层技术原理及核心功能层面存在相似性与共通性,二者核心原材料采购品类趋同度较高,均涵盖芯片(含主控芯片和内存芯片)、显示面板、通用电子元器件、电池、结构件及壳体等核心品类,仅依据各自产品的技术规格、应用场景及性能需求,在物料的细分规格、型号上存在差异化选型,因此整体而言双方拥有相同的供应链环节。 另一方面,双方在产品技术路径上的专注点不同,导致了在核心芯片采购层面存在差异:一是,标的公司深耕超高频RFID领域,其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需RFID Impinj 配套专用 芯片,主要采购英频杰( )等品牌的专用芯片物料,而上市公司的产品体系中较少涉及此类专用物料;二是,上市公司的各类智能硬件与行业终端产品(特别是基于x86或ARM架构的平台)需要直接采购Intel、AMD、MTK、高通等品牌的处理器或主控芯片,而标的公司通常是通过采购已集成好主芯片的PCBA来间接获取相关芯片资源。 综合来看,双方产业链上下游契合度较高。客户层面,垂直领域的行业客户均为双方的核心服务对象,且双方下游客户结构均分为直销、经销两类,直销客户均包含品牌商、系统集成商、ODM客户、贸易商,且存在重叠客户;供应商层面,双方核心原材料采购品类趋同度较高,因细分技术特点不同,在核心芯片采购上存在一定差异,整体而言双方拥有相同的供应链环节。因此,双方属于同行业。 3、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是否属于同行业 基于上述对行业分类、产品异同、应用场景异同、客户供应商异同等多维度分析,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属于同行业。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是一家以产品定义、研发设计为核心的智能电子产品及方案提供商,产品和解决方案覆盖消费类及工业类使用场景。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消费类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加固智能行业终端、XR、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其他智能硬件的产品与服务,广泛应用于人们的生活娱乐、智能办公、智慧教育、智能制造、智慧零售等多元化场景。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产品形态、技术能力、应用场景、销售渠道、供应链管理方面形成优势互补与深度协同。成为信息在RFID智能数据采集领域的领先优势,有助于完善上市公司在工业物联网感知层的关键布局,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智能制造、智慧物流、仓储管理等细分市场,增强在工业数字化领域的整体交付能力。通过整合双方的技术优势与行业洞察,上市公司将能够围绕更多垂直行业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从而有效延伸现有产品链、拓宽市场边界、打开新的业务增长空间,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标的公司具有一定的营收和资产规模、良好的盈利能力及经营前景,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合计11,189,184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3,823,184股。 根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测算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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