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000045):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6月27日 00:42:41 中财网
原标题:深纺织A: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公告编号:2026-2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公司”)拟与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开展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采购合作,预计2026年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628.6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年与上述交易对方发生同类交易19,590.24万元。

2025年度,盛波公司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为持续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盛波公司拟继续向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采购保护膜、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

盛波光电副董事长李馨菲,同时为合肥新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盛波光电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1,6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预计交易金 额(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 金额(万元)上年发生金 额(万元)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料合肥新 美及其 子公司盛波公司向合肥新 美及其子公司购买 偏光片用原材料按照市场 价格31,628.69,301.3619,590.24
合计---31,628.69,301.3619,590.2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 金额(万 元)预计金额 (万元)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实际发 生额与 预计金 额差异 (%)披露日期 及索引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料合肥新 美及其 子公司盛波公司向合肥新 美及其子公司购买 偏光片用原材料19,590.2419,3009.49%1.50%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 公司《关于子公 司开展采购合作 暨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2025-32号)。
 合计19,590.2419,3009.49%1.50%-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合肥新美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智慧大道18号工业社区北楼公寓101室
3、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4、注册资本:419,064.1698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9月19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R1H390W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占比
合肥诺延盛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2%
福州新诺新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2%
安徽省诺延北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0%
合肥诺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1%
嘉兴平汇利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6%
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6%
上海诺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24%
合计100%
9、主要财务数据:2026年一季度末,合肥新美(合并报表)资产总计942,842万元,净资产438,435万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43,991万元、净利润1,172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盛波光电副董事长李馨菲,同时为合肥新美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合肥新美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具备本次关联交易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盛波公司拟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开展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采购合作,预计2026年度盛波公司与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1,628.6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
盛波光电向合肥新美及其子公司购买保护膜和涂层材料等偏光片用原材料。

2、价款支付
预付货款。

3、产品交付
卖方按照单项合同规定的交货程序向买方指定的交货场所交付标的物。对卖方所交付的标的物,买方应按照预先约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收货检验。

4、风险承担
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交货之前发生的标的物的灭失、毁损、分量减少、变质及其他所有损失,除应归责于买方的外,均由卖方负担,交货之后发生的该等损失,除应归责卖方的外,均由买方负担。

5、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协议自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日常业务开展及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生产经营及客户订单交付。本次关联交易将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及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综上所述,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记录;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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