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300952):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6月27日 00:43:12 中财网
原标题:恒辉安防: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通恒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坤智能”)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如东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如东安亿”)持有恒坤智能29%股权,南通钥之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钥之信”)持有恒坤智能20%股权。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完善恒坤智能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坤智能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减少至758.62万元,减资方式为恒坤智能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恒坤智能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其51%股权,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为恒坤智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鹏先生为如东安亿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为钥之信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施学玲女士为如东安亿合伙人;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张武芬女士、施学玲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如东安亿、钥之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如东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鹏
(3)出资额:87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2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7FJU615F
(6)主要经营场所:如东县掘港街道富春江路168号(华睿智能制造产业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王 鹏51.7241%450
2施学玲6.8966%60
3姚卫东6.8966%60
4李健生6.8966%60
5李俊俊6.8966%60
6张小东6.8966%60
7冒从进6.8966%60
8袁佳峰6.8966%60
合计100%870 
2、南通钥之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武芬
(3)出资额:6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7DKKKY0G
(6)主要经营场所:如东县掘港街道富春江路168号(华睿智能制造产业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张武芬50%300
2丁晓东25%150
3顾 猛25%150
合计100%600 
3、王咸华
王咸华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2003年任如东县新华水产育苗场总经理,2004年至2017年任恒辉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任缔怡织造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任江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2004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恒劢安防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翰辉监事,恒尚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越安防执行董事、总经理,恒坤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诺材料董事长等职务。

4、姚海霞
姚海霞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2004年至2008年任恒辉有限财务部职员,2008年至2017年任恒辉有限监事,2015年至2018年任江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2009年至2020年任恒輝(香港)安全防護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恒劢安防董事等职务。

5、王鹏
王鹏先生,199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7年至2018年任木檬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通明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等。2018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翰辉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诺材料董事,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6、张武芬
张武芬女士,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4年至2004年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主任,2004年至2008年任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销售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浙江和润船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吴江天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年至2013年任上海博格工业用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7年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017年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等。2021年9月至今,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施学玲
施学玲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9年任苏州卓一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苏州众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2012年至2014年任南通晚美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2014年至2017年任恒辉有限人事行政部经理等。2014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董事、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为恒坤智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鹏先生为如东安亿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为钥之信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施学玲女士为如东安亿合伙人;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张武芬女士、施学玲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如东安亿、钥之信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如东安亿、钥之信、王咸华、姚海霞、王鹏、张武芬、施学玲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恒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咸华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7EBTH77A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7、注册地址: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富春江路168号(华睿智能制造产业园)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855.753,404.41
负债总额2,070.801,738.66
净资产1,784.951,665.75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405.1717.40
营业利润269.37-119.09
净利润211.52-119.20
10、本次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本次减资前 本次减资后 
 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3051%386.9051%
如东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87029%220.0029%
南通钥之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60020%151.7220%
合计3000100%758.62100%
1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恒坤智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与恒坤智能其他股东协商一致,拟进行等比例减资,减资前后各股东对恒坤智能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开展,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完善恒坤智能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收回部分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流动性。恒坤智能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恒坤智能减资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子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上述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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