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欢乐家(300997):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6:40:41 中财网
原标题:欢乐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6-057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就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含分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20亿元,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融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无需再对单笔融资授信以及上述担保事项逐笔另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6日和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欢乐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6000253019号”《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53019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武汉欢乐家民生银行申请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 方担保方 持股比 例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经审 计(2025年 度)资产负债 率本次担保 前,被担保 方的担保 余额本次担保 后,被担 保方的担 保余额2026年度对 被担保方已 审议的担保 总额度本次担保前 已使用的 2026年度担 保额度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是否 关联 担保
公司武汉欢 乐家100%53.47%3,106.123,106.1220,000.000.00 (注1)15,000.00
注1:上表中“本次担保前已使用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为公司单独为武汉欢乐家所担保的额度,除此之外,公司亦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武汉欢乐家、湖北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湛江欢乐家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众兴利华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合计担保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和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注2:因本次担保对应的授信尚未实际发生,因此本次担保前及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未发生变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福星街9号
法定代表人曾繁尊
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从事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饮料(果汁和 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茶饮料类、其它饮料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工具等制品的生产销售,经营企业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

 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0,868.1929,696.19
 负债总额15,642.3215,878.1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519.7415,724.55
 银行贷款总额3,340.423,798.54
 净资产15,225.8713,818.01
  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10,979.8938,237.97
 利润总额1,880.342,332.55
 净利润1,407.871,617.69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甲方):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三)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6000253019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四)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五)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6日(皆含本日)。

(六)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七)甲方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八)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九)主合同项下借款可用于符合借款用途的主债务人借新还旧,新发生的借款纳入主合同授信额度项下,甲方仍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被担保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金额为7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83%,实际担保余额为28,631.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3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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