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300185):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7:40:37 中财网
原标题:通裕重工: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国惠资本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国惠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惠资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自本公司披露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高于30,0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国惠资本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通裕重工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山东国惠资本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惠资本持有公司股份604,0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同时,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188,394,890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即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排他且唯一地委托国惠资本行使,授权国惠资本按照自身意思表示行使珠海港集团作为公司股东而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享有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除国惠资本与珠海港集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外,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国惠资本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高于3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国惠资本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依法依规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规定。

8、相关承诺:国惠资本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惠资本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通裕重工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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