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长开04 :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赎回业务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品种二)赎回业务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48419.SZ 2.债券简称:23长开04 3.赎回登记日:2026年8月7日 4.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8月10日 5.赎回价格:人民币107.50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 期利息含税)。 6.债券赎回比例:100% 7.摘牌日:2026年8月10日 一、“23长开04”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23长开04 4.债券代码:148419.SZ 5.债券余额:2.00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7.5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9.选择权条款: 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关于本期债券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 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 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本期债券全部公司债券。 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利息在第3年末一起支付。发行 人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 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3年后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在存续 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交 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 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 根据《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 关条款约定,公司可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 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重 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 环境,公司决定行使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全部赎回。 2.本期债券赎回的时间安排 (1)付息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6年8月 7日。 (2)付息日/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8月10日。 (3)赎回日/摘牌日(如需):2026年8月10日。 三、本次赎回实施方案 1.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2026年8月7日(含)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23长开04”全部持有人。2026年8月7日买入“23长开04” 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2026年8月7 日卖出“23长开04”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 利息。 2.赎回价格:人民币107.5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 当期利息含税)。公司赎回债券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5年8月9日至2026年8月8 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7.50%。每10张债券(面值为 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0元(含税)。扣 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 为人民币60.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 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75.00元。 4.赎回本金及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赎回工作。在本期债券赎回资金到账日 2个交易日前,即2026年8月6日,公司将本次赎回本金及 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赎 回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赎回 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关于本次赎回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 号)的规定,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 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 年1月1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 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 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3号 联系人:叶茂 电话:023-40231564 2.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电话:010-88085979、010-88013876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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