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3002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5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7 7 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95元/股调整为4.91元/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汪婷婷女士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汪婷婷女士、任雪艳女士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拟定的130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0名调整为129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78万股调整为1,970万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4万股,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汪婷婷女士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12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94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汪婷婷女士、任雪艳女士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6月29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以4.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6月29日,并同意以4.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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