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雅创电子(301099):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 同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3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对上海谭慕的担保事项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就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谭慕”、“债务人”)与兴业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务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各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 保证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提供的各类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包括开立国际及国内信用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透支、保理、买方信贷、订单融资、福费廷、代付以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等)、票据业务(包括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回购、商票保贴、商票保证、票据保付以及其他票据业务等)、担保业务(包括国际及国内保函、备用信用证以及其他担保业务等)、贵金属交易(包括黄金租借、代理贵金属交易、贵金属质押融资以及其他贵金属业务等)、拆借、衍生品交易等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本外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海谭慕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上海谭慕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公司将上海谭慕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 前述对上海谭慕提供担保后,在银行授信业务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75,722.4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4,277.59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8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开展采购业务预计提供30亿元人民币),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113,476.88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83.9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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