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我们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补选的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春平先生、张嘉熹先生、蒋权先生均符合 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文涛先生、刘博先生具备《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 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文涛先生、刘博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潘文涛先生及刘博先生已书 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靳春平先生、张嘉熹先生、蒋权 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文涛先生、刘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 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吴大刚、李春林、许剑平、吕航、鞠波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