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00009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6-02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坚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0人,代表股份240,442,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4,766,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8人,代表股份5,676,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9人,代表股份6,323,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46,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8人,代表股份5,676,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29,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7%;反对1,7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9%;弃权236,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21%;反对1,7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978%;弃权236,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吕丹丹、林佩盈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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