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29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月 日 ,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舒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54人,代表股份1,887,452,507股,占公69.7047% 司股份总数的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856,104,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547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9人,代表股份31,348,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77%。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52人,代表股份34,432,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16%。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晓企业有限公司已对本次股东会议案3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舒谦先生、刘晔先生、胡润结女士、严阵先生、邱文鹤先生、兰健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总表决情况: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舒谦:同意股份数1,867,305,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6%。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晔:同意股份数1,869,642,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4%。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润结:同意股份数1,869,37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2%。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阵:同意股份数1,869,880,7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0%。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文鹤:同意股份数1,867,613,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9%。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兰健锋:同意股份数1,867,713,0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舒谦:同意股份数14,286,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903%。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晔:同意股份数16,622,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2751%。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润结:同意股份数16,354,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967%。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阵:同意股份数16,861,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683%。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文鹤:同意股份数14,593,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824%。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兰健锋:同意股份数14,693,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729%。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芹女士、宋德星先生、苏灵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总表决情况: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芹:同意股份数1,868,206,8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03%。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德星:同意股份数1,868,633,0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29%。 3.03.独立董事候选人苏灵:同意股份数1,868,513,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芹:同意股份数15,187,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1070%。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德星:同意股份数15,613,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448%。 3.03.独立董事候选人苏灵:同意股份数15,493,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962%。 3.《关于买入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0,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933%;反对15,1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50%;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280,1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9933%;反对15,1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050%;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彭雪珍律师、熊武政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