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300822):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20:06:00 中财网
原标题:贝仕达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萍先生、李清文女士、汪文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和方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次换届选举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和方南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方南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肖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4月,大专学历。2003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7年8月,任深圳市贝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951,200股,通过深圳市泰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萍鼎盛”)、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龙达克”)间接持有公司37,739,52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690,7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6292%(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5.7088%)。

肖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5%以上股东泰萍鼎盛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与公司董事李清文女士、泰萍鼎盛、奕龙达克、林州市启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财管理”)、林州市启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迈管理”)互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李钟仁先生系董事李清文女士的侄子,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李清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6月,大专学历。2003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至2017年8月,任深圳市贝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清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951,200股,通过泰萍鼎盛、奕龙达克、启财管理、启迈管理间接持有公司153,168,77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的52.9492%)。李清文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5%以上股东泰萍鼎盛的总经理,公司5%以上股东奕龙达克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以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启财管理、启迈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萍先生、泰萍鼎盛、奕龙达克、启财管理、启迈管理互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李钟仁先生系董事李清文女士的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汪文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9年7月,厦门大学法学硕士,曾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2016年7月至2026年4月,历任方正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华创证券投资银行战略客户部业务董事、内核委员,深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曾担任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保荐代表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通电子(002197)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文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文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6月,经济学博士。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委员。1991年至2003年,任江西省文化厅艺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03年至2016年,历任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5年8月至今,任中国派对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2、朱冬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12月,本科学历。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学术小组成员,湖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与国资监督专家。1985年至1998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8年至2004年,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所职员;2004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现返聘为学校教学督导;2022年9月至今,任中碳科数(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冬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3、方南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3月,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资本经营(投融资)高级研修班结业。1982年至2000年,历任江西省鄱阳县粮食局工程师、会计师、财务股副股长;2001年至2007年,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07年至2021年,历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民财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民财汇(天津)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2024年3月,任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2024年3月至今,担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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