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金花(600080):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ST金花: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26-03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8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非标审计意见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显示,公司2025年再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显示,年审会计师无法就公司对陕西禾润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润易)24%的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向北京光辉必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辉必成)支付的投资意向金的可回收性及和陕西聚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聚沛)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同时也无法确认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是否准确。请公司:(1)结合禾润易主要项目建设停滞等情况,说明认定禾润易2025年度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的原因和合理性;(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禾润易其他股东实际出资情况,是否与禾润易主要财务数据不一致并说明原因;(3)补充披露公司投资北京东博牙科手机有限公司进展情况,光辉必成未按约定返回投资意向金的原因,核实投资意向金的最终流向,并补充披露公司与光辉必成及关联方之间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4)全面梳理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公司在多个事项无法获取充分、恰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认定相关事项汇总影响不具有广泛性的原因,相关判断是否审慎。 【回复】: (1)结合禾润易主要项目建设停滞等情况,说明认定禾润易2025年度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的原因和合理性; 目前国内房地产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市场下行压力显著加大,行业整体呈现风险化解、存量盘活的行业趋势,受此影响,禾润易原定融资计划未能按期实现,自2025年度,面临资金紧张状况,开发的“江山逸云”项目建设进展停滞。 公司密切关注市场环境、融资环境、项目开发周期及资金周转等因素对禾润易的影响,结合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公司资产结构优化需要,同时为进一步聚焦主业经营、减少非核心业务投资、降低对外投资风险,自2025年中期,公司即启动转让禾润易股权计划,在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前,已就转让持有的禾润易股权与意向方多次商谈,2026年3月,公司委托具有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就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禾润易24%股权之目的,对所涉及的禾润易权益以2025年12月31日为估值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预估算,因交易时间及细节尚未最终确认,最终的评估基准日未确定,评估机构仅先行出具预估值测算报告,未形成正式估值报告。依据前述预估值报告测算结果,公司认为该部分股权价值不低于公司截至2025年末对禾润易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6,557.48万元。综合上述预估测算情况及交易商谈情况判断,公司认为上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无减值迹象,未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鉴于上述预估值测算报告未正式出具,公司与意向方尚未达成正式转让协迹象,因此就该事项出具保留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与意向方已初步达成一致,转让价格不低于预评估估值,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禾润易股权转让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并予以披露。 (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禾润易其他股东实际出资情况,是否与禾润易主要财务数据不一致并说明原因; 1、截至2025年末,禾润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目前,公司出资金额16,600万元;陕西晟源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陕西博强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出资。 3、项目简介及出资情况说明 禾润易开发项目名称为“西安小居安村项目DK3(江山逸云)”,该项目位于西安主城常宁新区大学城,属于老城改造项目,项目土地面积11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及配套建筑18.7万平方米,地下车位等建筑7.8万平方米。 该项目为一、二级联动开发项目,完成一级土地开发后,一般二级开发建设由原一级开发单位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后继续开发,该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完成,二级开发通过陕西晟源置业有限公司、陕西博强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入股禾润易,以禾润易作为开发主体,项目经营管理主要团队由房产开发专业团队担任。 在禾润易项目前期,公司核查了禾润易开发项目前期已由其他股东相关方西安宏信晶南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支付的一级土地开发相关财务资料;政府已就该项目与其他股东相关方签订协议,确认关于该项目一级土地开发金额(土地征地补偿费、安置费等复核确定金);本项目出让宗地分摊的项目土地整理费用共计42,755.65万元。确认禾润易开发项目前期已由其他股东相关方西安宏信晶南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支付一级土地开发金额4.27亿元,该土地拍卖时,应缴纳土地拍卖保证金及配套建设资金为2.66亿元,共计约6.93亿元,各方股东及相关方前期出资初步覆盖该部分出资,确定了禾润易各股东出资总体为6.93亿元。即其他股东相关方已经实际出资5.27亿元,公司出资1.66亿元。 综上,由于上述一级拆迁开发和项目建设分阶段进行,由不同开发主体实施,因此上述一级土地开发金额4.27亿元未在项目建设公司禾润易报表列示。按照禾润易各方股东前期开发已投入金额考虑,实质已按照持股比例完成出资。 (3)补充披露公司投资北京东博牙科手机有限公司进展情况,光辉必成未按约定返回投资意向金的原因,核实投资意向金的最终流向,并补充披露公司与光辉必成及关联方之间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与光辉必成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东博牙科手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博牙科”)部分股权,并于当月支付投资意向金1800万元。协议签订后,虽经各方努力,但协议约定的尽调评估、投资决策等合作事项进展缓慢,且东博牙科经营状况及整体估值均未达到公司预期,各方未能就后续股权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合作事项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经协商一致,2026年4月17日双方已经签订解除协议,于2026年10月31日前由光辉必成退回投资意向金1,800万元。 经核查光辉必成银行流水资料,该公司在收到1,800万元投资意向金后,具体资金流向情况如下:其中50万元于2024年12月20日转入康瑞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于2024年12月20日转入北京光辉柯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有限公司。经核查,上述三家企业与光辉必成存在关联关系,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资金划转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间的内部资金调拨行为。 2026年6月3日,公司与光辉必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由公司受让光辉必成持有的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6.91万股、占其总股本4.831%的股权,受让价格以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份额、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2,200万元,由公司在股权交割后向光辉必成支付全部价款。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的同时,公司与光辉必成签署《债务抵偿协议书》,以光辉必成应付公司投资意向金1,800万元抵偿公司应付等额股权转让款。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光辉必成及关联方之间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康瑞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北京市场服务商,公司于2023年8月及2024年1月分别向该公司预付业务推广费1,900万元、1,700万元,上述款项流入关联方,实质构成关联方期间占用行为,该部分款项已归还公司。公司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中予以披露,公司针对占用事项制定了整改计划并予以落实。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梳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公司目前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募投项目和在建工程 年报显示,2017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28亿元,其中4.8亿元用于“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公司多次延期募投项目并将募投资金临时补流。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草堂项目”期末余额4.93亿元,其中报告期内新增1.23亿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关注到,公司在建工程连续三年累计投入4.7亿元,但仅2024年转入固定资产607.85万元。同时,截至2025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工程款金额1163.86万元。请公司:(1)以表格形式列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资金使用明细,包括交易对方、采购内容、结算方式、支付进度、合同签订时间等,项目进度是否与各年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匹配;(2)说明截至目前“草堂项目”是否已经验收结项、项目效益能否达到预期,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否请结合项目可执行性等情况分析原因,并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3)补充披露预付工程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交易对方、内容、金额、账龄、工程进度,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不必要的在建工程支出;(4)核实问题(1)和(3)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年审机构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以表格形式列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资金使用明细,包括交易对方、采购内容、结算方式、支付进度、合同签订时间等,项目进度是否与各年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匹配; 2025年度内,公司在建工程资金为“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使用,其中募集款及相关工程费用;专项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总金额1,076.65万元,主要支付设备采购款;自有资金使用总金额2,402.69万元,主要支付生产验证期间相关费用、人员薪资等,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说明截至目前“草堂项目”是否已经验收结项、项目效益能否达到预期,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否请结合项目可执行性等情况分析原因,并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草堂项目”截止2025年累计完成建设投资53,304.33万元,其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支付42,181.27万元,近三年该项目投资及施工进度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度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末,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261.72万元,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17.21%。该年度项目主要开展土建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动力站、中药及综合提取车间、综合辅助楼、污水处理站、办公楼的土方开挖、地基与基础施工,各建筑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中。 (2)2024年度建设进展情况 2024年度,公司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全年投入募集资金24,942.05万元,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51.96%。本年度内主要完成各建筑物主体结构、外立面装饰施工,各车间消防、机电安装、净化装修工程施工进行中;公用设备设施、车间生产设备等陆续到货验收。室外管网、道路施工中,厂区正式供电、主要绿化景观基本完成。 (3)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 2025年投入募集资金8,977.50万元,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18.70%。截至2025年年末,各单体建筑的安装工程完成,室内区域的仓储、生产、检验设备设施、仪器等安装完成,进入初步验收、整改和生产线设备设施的联调联试阶段。项目室外道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安装完成。启动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前的各类专业验收及药品生产符合性检查工作。 上述工程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取得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2025年10月10日取得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2025年12月31日取得了西安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建筑节能分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取得了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026年2月11日取得了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许可证》,2026年3月人工虎骨粉、转移因子胶囊、转移因子口服溶液等部分产品完成新增生产地址的审批手续,其余产品新增生产地址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2026年4月公司已完成科技四路厂区搬迁至新厂区工作,新厂区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已于当月将该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公司草堂项目建设内容、生产产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资金投入均符合预期。公司结合项目现状、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综合判断,该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报告期未对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026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司已按照计划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3)补充披露预付工程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交易对方、内容、金额、账龄、工程进度,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不必要的在建工程支出; 公司预付工程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4)核实问题(1)和(3)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问题(1)中,“陕西聚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项目监理单位,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监理费26.5万元;“陕西牛背梁生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公司提供员工通勤班车服务,公司支付租赁费11.9万元;“陕西西部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公司提供安保、保洁等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费用244.31万元,上述三家公司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经公司核查并书面函证,其他交易对方与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保荐机构回复】: 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 1、获取在建工程资金使用明细表、付款凭证、合同台账,逐笔核对交易对方、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结算方式、支付金额及资金来源,与公开披露信息交叉验证; 2、查阅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历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获取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各年度累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等公开数据,核查项目整体进度与各年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匹配性;3、取得并核查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及审议程序文件,确认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及信息披露义务,程序合法合规; 4、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关键时间节点、未转固原因、效益测算依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等; 5、获取预付工程款明细表,核查对应合同、付款单据、工程进度说明、验收单据,确认款项性质、用途、账龄及工程执行状态,判断支出必要性与商业实质;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在建工程及预付工程款交易对方的公开资料,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关联方名录逐一比对; 7、公司出具声明,声明在建工程及预付工程款中以募集资金为支付来源的交易对方中,陕西聚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陕西牛背梁生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陕西聚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经公司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与其于2023年6月29日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协议,合同总金额156万元,2025年度公司向其支付26.50万元;陕西牛背梁生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公司提供员工通勤班车服务,2025年度公司已向其支付租赁费6.90万元。 除此之外,前述其他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1、公司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为支付来源的在建工程资金使用明细真实、准确,项目建设进度与各年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总体匹配; 2、2026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司已按照计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项目建设推进正常,具备预期盈利基础与可实现性;截至2025年末,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符合固定资产转入的确认条件,2026年4月,公司已完成科技四路厂区搬迁至新厂区工作,新厂区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已于当月将该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公司不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在建工程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3、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预付工程款均为项目建设必要支出,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匹配,不存在不必要的在建工程支出;对方中,陕西聚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陕西牛背梁生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陕西聚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经公司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与其于2023年6月29日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协议,合同总金额156万元,2025年度公司向其支付26.50万元;陕西牛背梁生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公司提供员工通勤班车服务,2025年度公司已向其支付租赁费6.90万元。除此之外,上述其他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三、关于销售费用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亿元,销售费用3.2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的59.96%,其中市场推广服务费用1.69亿元。关注到,2025年华北地区销售收入存在大幅下滑,同时公司对北京安佳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康)其他应收款1565万元尚未收回。请公司:(1)分区域列示销售费用支出的具体情况,包括区域内销售费用总金额、同比变化情况,并分区域补充披露300万以上交易对方名称、设立时间及与公司的合作时间,费用结算标准,具体服务提供情况,支付政策、报告期内的资金往来以及终端客户对接情况等,说明支付款项最终流向;(2)说明公司分区域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支出的匹配性;(3)补充披露公司对服务商安佳康其他应收款的回收期限,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并核查相关款项是否流向关联方;(4)补充披露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其他关联方与上述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分区域列示销售费用支出的具体情况,包括区域内销售费用总金额、同比变化情况,并分区域补充披露300万以上交易对方名称、设立时间及与公司的合作时间,费用结算标准,具体服务提供情况,支付政策、报告期内的资2025年度公司分区域销售费用包括对所属区域的市场投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发生的商业管理及推广服务费以及销售人员薪资、社保和相关营销运营费用等,近两年分区域销售费用支出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商业管理及推广服务相关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服务、市场咨询服务、渠道维护服务及商务管理服务等,以上业务本公司通过与各区域选定的第三方专业学术推广服务商实施,合作双方约定合作区域和范围,由第三方专业推广服务商根据经公司批准的市场活动计划,对协议产品在区域市场独立策划并组织品牌推广、商业推广、学术推广及其它专业性会议会务等的市场活动,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据实列支费用,相关商业管理及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协议产品在区域市场关于治疗领域相关的学术会议支持和在市场终端的信息传递活动等市场推广服务活动; 2)根据市场学术推广计划,服务商对协议产品在区域市场开展的市场综合调研或产品综合调研服务活动; 3)针对产品在各流通环节所做的相应的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货物管理、商业货款管理、渠道及终端商务管理等渠道维护服务; 4)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全过程中,对产品动向的跟踪、调查及产品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流向管理、产品质量跟踪等的商务管理服务。 交易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管理及推广服务商名称、设立时间及与公司的合作时间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11,615,560.52元,占全年交易总额的40.77%。以上服务商按年度与本公司签署《商业管理及推广服务年度协议》,约定服务合作范围、服务项目细则、渠道管理要求、资信管理规定、服务定价标准、费用结算方式及双方责权义务等。合作期间,根据协议约定的服务计划及相应服务项目管理规定,服务商每阶段向本公司提交商业管理及推广服务提案,经公司营销管理部门核准确认后,服务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范围内实施相关服务事宜,公司明确列示商业管理及推广服务各项目定价标准,服务成果达成后,收到服务商开具当期所提供服务的全额发票及经本公司营销管理部门核准的各服务明细项约定的验收资料,方可在协议约定标准范围内完成支付,以上费用所涉及的合同流、服务流、发票流及资金流四流合一。 (2)说明公司分区域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支出的匹配性; 2025年分区域营业收入和销售费用匹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1)华北大区:该区域为公司最大的区域市场,销售业务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内蒙,2025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22.18%,主要与北京市场骨科类产品销售量下降达45.54%有关,且同口径销售费用降低21.22%,销售费用率增加0.72%,略低于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 2)华东大区:该区域销售份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20.98%,为公司近年销售增速较快的区域市场,销售业务主要覆盖山东、上海、浙江及江苏,2025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7.59%,从销售量看,该区域骨科类产品销量增幅10%,但是由于区域中标价逐年走低,开票价随之降低,即便销售量增加,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同时,近年来公司对该区域的市场投入予以较大幅度的倾斜,以期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导致该区域销售费用率高于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 售份额超过该区域营业收入总额的58%,平均综合毛利率34.53%,该部分药品销售的特点是产品市场熟识度高,终端市场推广投入低,导致该区域销售费用率仅33.45%,低于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 (3)补充披露公司对服务商安佳康其他应收款的回收期限,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并核查相关款项是否流向关联方; 为保障北京市场整体平稳运行,公司2024年预付北京安佳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康”)市场资金1,565.00万元,约定该款项由服务商用于北京市场重新布局、优化区域渠道管控,协同公司推进北京市场开拓,上述款项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经查阅安佳康银行流水,该公司收到上述预付资金后,该资金划转至其多家关联企业,主要资金明细为:北京欣瑞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0万元、康瑞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北京光辉力成医药有限公司90万元,经公司对安佳康问询,资金转入上述三家公司后,不存在款项流向公司关联方的情形。 2026年6月4日,公司与因科瑞斯药业(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科瑞斯”)签订《药品文号及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的转让协议》,由公司受让因科瑞斯持有的玉泉胶囊(国药准字Z20090631)、黄杨宁分散片(国药准字Z20090712)药品文号,受让价格以上述两个文号整体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为2,700万元。 鉴于因科瑞斯为光辉必成控股子公司,光辉必成持有该公司1,687.18万股,占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84.36%。同时安佳康为光辉必成关联公司,公司与因科瑞斯、安佳康签署《债务抵偿协议书》,以安佳康应付公司市场费用1565万元抵偿公司应付因科瑞斯相应金额药品文号转让费用。 (4)补充披露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其他关联方与上述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经公司核查并书面向公司董高、实际控制人函证,上述服务商与公司及股东、四、关于筹资、经营活动现金流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17.14亿元、17.37亿元,主要为理财产品赎回,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支付保证金及备用金及往来的发生额分别为6240.60万元、7605.32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名称、金额、收益率、期限、资金投向,结合理财产品协议相关安排,说明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2)补充披露保证金及备用金及往来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资金往来明细,包括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内容、收付款安排等主要合同条款、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上述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董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名称、金额、收益率、期限、资金投向,结合理财产品协议相关安排,说明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符合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理财及证券投资计划。公司投资资金实行专户及闭环管理,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具体发生额、期末余额、收益率、期限及资金投向见下表。 二级市场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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