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60068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20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超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董事伍松涛、郭宏伟、刘爱明因有其他公务安排未列席会议。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陆伟华列席会议;副总经理喻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议案2关联股东李超佐、李勇未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焱、张超然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珠江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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