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联翔(603272):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20:25:28 中财网

原标题:*ST联翔: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公告编号:2026-05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025
? 年度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61.0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4.88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以后高度重视,组织人员逐一落实相关问题,现将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若无特殊说明,以下单位均为万元。本回复中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小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1:关于经营情况与业绩预告更正。

2025 1.42
年报披露,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7亿元,实现净利润-0.11亿元,同比下滑25.03%,毛利率36.36%,同比下降3.50个百分点;2024年增长较快的装修服务业务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25亿元,同比下滑65.05%,毛利率23.97%,同比增加1.60个百分点。此外,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因审计机构对相关事项采取更为审慎的原则,对资产计提减值、调减部分贸易业务收入,导致公司2025年度业绩由盈转亏。近三年公司两度在年报披露前夕出现业绩变脸情况,本次业绩变脸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请公司补充披露:(1)装修服务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签署、客户情况、执行进度、收入确认方式、回款情况等,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司业务规划,说明本期该项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以表格形式列示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所涉事项对相应会计科目的影响及占比,相关会计处理调整的具体原因;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处理,是否涉及以前年度财报的会计差错,如是,请说明对以前年度财报的影响。(3)公司针对业绩预告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各项资产评估、减值测算、审计委员会核查情况以及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等;结合近三年内两度触及业绩预告变更的情况,说明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前期相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审计委员会就问题(2)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装修服务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签署、客户情况、执行进度、收入确认方式、回款情况等,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司业务规划,说明本期该项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装修服务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签署、客户情况、执行进度、收入确认方式、回款情况等
1、装修服务业务合同签署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及回款情况如下:
新签合同金额截至2026年5 月31日已签约
 未完工合同金 额
12,053.48 
4,860.312,506.35
10,776.6910,086.61
2、装修服务业务客户情况及收入确认方式
(1)2024年度新签合同主要客户

业务类型相关项目合同金额 (含税)验收时点收入确 认方式截至 2025 年12月31 日累计不 含税收入 确认金额
施工项目百步人才公寓室内装 修/海盐经济开发区幸 福里一期项目2,212.602024年度时点法1,185.38
施工项目西安双中心科技展示 中心项目二标段精装 修1,999.152024年度时点法1,834.09
施工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数字 化人才公寓改造提升 工程1,707.592025年度时点法1,503.12
施工项目及装修 材料贸易商贸学校修缮工程施 工项目1,348.062024年度时点法1,181.47
施工项目莎莎新食堂装修(天 津、北京、河北、山 东共29家门店)1,021.652024 年度 /2025年度时点法937.29
施工项目及装修 材料贸易广东省东莞市东实 C-park 机遇时空 X-META全感VR世 界装饰工程682.422024年度时点法303.72
施工项目及装修 材料贸易南京德基广场机遇时 空X-META·全感VR 世界装饰工程608.642024年度时点法251.96
施工项目及装修 材料贸易哈尔滨冰雪大世界梦 幻冰雪馆机遇时空 X-META全感VR世 界装饰工程541.582024年度时点法249.63
施工项目及装修 材料贸易上海百联ZX造趣场 机遇时空X-META·全 感VR世界装饰工程382.362024年度时点法187.27
施工项目兴源渔宗饭店装修工 程359.702024年度时点法330.00
  10,863.75  7,963.93
(2)2025年度新签合同主要客户

业务类型相关项目合同金额 (含税)验收时点收入确 认方式截至 2025 12 31 年 月
    [注]日累计不 含税收入 确认金额
装修材料贸易临港项目装修材料贸 易2,462.432025年度时点法47.87
装修材料贸易青浦项目装修材料贸 易1,247.982025年度时点法37.07
装修材料贸易青浦项目、徐州项目 装修材料贸易784.762025年度时点法53.99
施工项目福船文化体验馆服务 类采购项目300.002025年度时点法275.23
施工项目博才中学扩容修缮提 升工程项目27.002025年度时点法24.77
  4,822.17  438.93
[注]上述2025年度新签合同中,上海六韬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众门窗有限公司、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应的合同尚未在2025年度全部履约完成。

(二)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司业务规划,说明本期该项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增长较快的装修服务业务在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0.25亿元,同比下滑65.05%,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宏观经济承压,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居民消费意愿减弱,装修需求持续收缩;二是公司业务重心调整,强化存量应收账款催收;三是公司主动推进“防风险、调结构”战略转型,着力开拓及储备业主资质及回款情况良好的项目。上述变化符合行业整体趋势,具有合理性。具体原因及公司装修服务业务规划如下:
1、外部行业环境承压,市场需求阶段性放缓
建筑装饰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行业政策及地产、基建投资高度挂钩。受地产行业周期下行拖累,传统家装及工装市场整体需求阶段性放缓;同时行业竞争格局加速洗牌,市场资源持续向头部企业集聚。中小装饰企业抗风险能力偏弱,大多退守属地市场或细分领域,行业内卷加剧,新项目拓展难度持续加大。

2、业务重心调整,强化存量应收账款回收
在行业下行环境下,部分下游业主资金周转承压,项目工程款结算周期拉长。

受2024年存量业务的影响,公司2025年初装修服务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偏大,回款与资金管控压力较大,潜在坏账风险有所抬升。为压降坏账隐患、优化经营性现金流表现,公司调整了业务重心,将前期应收账款催款作为核心业务活动。该举措减少了当期用于拓展新业务的资源投入,但也有效降低了应收账款余额,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性。

3、主动战略收缩,严控垫资风险及项目质量
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战略由粗放式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考虑到工程项目普遍需要垫资承做,公司强化了客户准入管控力度,从严核查合作方资信与资金履约能力,实行择优接单机制,主动终止一批结算周期偏长、回款压力较大的项目,从项目源头严控承揽风险、保障回款稳定性。本次业务结构调整虽在短期造成营业收入规模回落,但业务质量与资产稳健性均得到显著改善,契合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目标。

4、聚焦核心赛道,精细化内部管理
公司充分依托海盐县本地资源优势,推动装饰装修业务与当地地产开发、基建投资、公共配套建设等板块深度协同、联动发展,稳固优质、稳定的核心业务来源。公司在业务流程、人力资源和财务预算多维度持续强化内部管理体系,以保障盈利水平、提高交付质量和稳健资金调配为目标,全方位推进装修服务业务提质增效,以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2025年公司装修服务收入大幅下滑,系公司顺应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主动防控经营风险、优化业务结构所致。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转变下,2026年装修服务业务规模新增显著,已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取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古城复兴杨家弄绮园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合同金额8,422.23万元。公司相关内部决策已取得成效,2025年装修服务收入大幅下滑原因具备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回复:
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二、以表格形式列示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所涉事项对相应会计科目的影响及占比,相关会计处理调整的具体原因;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处理,是否涉及以前年度财报的会计差错,如是,请说明对以前年度财报的影响。

(一)以表格形式列示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所涉事项对相应会计科目的影响及占比,相关会计处理调整的具体原因
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所涉事项对相应会计科目的影响及占比,如下所示:
序 号所涉事项影响利润表科目影响金额占比
1一季度业绩不及预期考虑重新审慎评估公司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699.7031.60%
 商誉资产减值损失-289.4913.07%
 存货资产减值损失-247.3211.17%
 小计-1,236.5155.84% 
2审慎调减2025年未回款部分对应的收入   
 其中: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主营业务收入-678.3530.63%
 智能化设备及配件 贸易业务其他业务收入-299.5013.53%
 小计-977.8544.16% 
影响额合计-2,214.36100.00%  
相关会计处理调整的具体原因:
1、一季度业绩不及预期考虑重新审慎评估公司资产:
2025年,公司着力布局海外中东市场,沙特设立首家专卖店于当年5月开业,市场反响较好。2026年一季度,受中东局势紧张、国内家居市场未如期好转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公司据此于2026年4月重新审慎评估数字化工厂、裱糊匠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以及存货,对相关资产补充计提减值损失。

(1)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末,公司结合市场预期制定了2026年度经营计划,部分墙布产品及全部窗帘产品纳入数字化工厂运营。根据销售计划,墙布产品2026年度预期实现销售额3,714.54万元,窗帘产品2026年度预期实现销售额4,778.76万元。评估机构依据上述经营计划及评估标准进行初步评估,认为数字化工厂不存在减值。

基于上述评估结论,公司未对数字化工厂计提减值准备。

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2025年同期下降48.55%,实际经营情况未达预期。评估机构结合公司一季度实际完成情况,认为需对数字化工厂重新进行审慎评估。根据评估机构最新的评估结果,2025年合计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99.70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2025年末,公司制定了裱糊匠2026年度营销计划,具体销售额预测如下:
经销渠道工程渠道海外市场
30.00 5.00
35.005.0020.00
65.005.0035.00
70.0020.0040.00
200.0030.00100.00
公司在2025年原有销售及盈利基础上,依据上述营销计划制定了各期销量及销售额预测,并于2025年12月17日将相关数据提供给评估机构对裱糊匠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初步评估,评估机构确认相关资产组不存在减值。因此,在2026年1月31日前,公司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026年第一季度,裱糊匠实际完成销售额21.47万元,完成率仅为61.34%。

经与评估机构沟通,评估机构重新对裱糊匠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评估,并于2026年4月17日向公司提供最新的评估数据,确认商誉减值金额为220.06万元。

结合裱糊匠2026年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远低于预期且未来经营前景存在不确定性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剩余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合计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89.49万元。

2025年,公司着力布局海外中东市场,沙特设立首家专卖店于当年5月开业,9月实现墙布产品销售302.23万元,市场反响较好。基于此,公司积极拓展该市场,并提前统筹预备了用于产品宣传推广及经销门店展示的销售工具类存货。

2026年2月底,中东局势趋于紧张,货运受阻、运输成本高企,加之安全因素考量,中东市场一季度业务受到严重冲击,上述销售工具类存货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据此对该部分存货计提减值准备232.01万元。

此外,2026年一季度国内家居市场未达到2025年末预期。针对以前年度外购的窗帘成品,因预期销售前景不佳,预计短期内难以实现销售,经减值测试,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30万元。

综上,公司前期未能准确测算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相关资产经前期减值测试和评估后,存货、固定资产及裱糊匠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不存在减值。

2026年一季度,受中东局势紧张、国内家居市场未如期好转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公司据此对存货重新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机构对数字化工厂及裱糊匠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重新进行审慎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及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补充计提减值损失。

2、审慎调减2025年未回款部分对应的收入:
公司2025年贸易业务中未予确认收入为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临港项目未予确认收入金额1,491.14万元、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GPU模组业务未予确认收入金额895.58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公司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中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第六条、结算方式明确约定:“签订合同一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作为定金,2026年2月10号前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00%,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0.00%自2026年2月至7月15日止,按每月10.00%支付,2026年7月15日前全部结清。”项目实施期间,因业主方贷款未能按期落地,项目流动资金紧张,导致货款无法按期支付。客户仅于2025年12月支付定金120.00万元,占合同总额的6.68%;后续未按约定在2026年2月支付合同总价50.00%款项,付款义务持续违约。对方款项偿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期暂不确认相关收入。

公司与该客户就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共签订6份销售合同,其中4份已于2025年全部履行完毕,剩余2份因客户实际结算与行业惯例有差异,暂时不予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合同一约定支付全款,客户付清全款后,公司再行备货及发货,但履约过程中客户仅支付约70%货款,剩余约30%部分的货款72万元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合同二约定分期付款,客户验货后90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0%进度款,剩余90%部分的款项账期180天,但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行业普遍执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上述两份合同实际为先发货后收款,与行业惯例不符。结合上述情况,判断该客户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该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收入。

(二)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处理,是否涉及以前年度财报的会计差错,如是,请说明对以前年度财报的影响
更正事项1:一季度业绩不及预期考虑重新审慎评估公司各项资产
①“数字化工厂”

“数字化工厂”于2024年2月转固,鉴于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墙布、窗帘及相关产品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426.40万元、13,667.55万元,业务毛利分别为4,628.21万元、5,447.8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32.08%、39.86%,营业收入虽略有下降、但毛利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不存在减值迹象,故以往年度不涉及减值的会计差错。

②子公司嘉兴裱糊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商誉
公司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上述子公司资产组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字(2023)第0113号,评估结论为:资产组的账面价值:946.61万元,可回收金额为1,607.24万元,增值额为660.83万元,增值率为69.82%。当年度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字(2024)第0082号,评估结论为:资产组的账面价值:911.92万元,可回收金额为541.53万元,减值额为370.39万元,减值率为40.62%。当年度发生减值迹象,公司根据评估报告准确计提了商誉减值214.83万元。

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字(2025)第0115号,评估结论为:资产组的账面价值:536.28万元,可回收金额为567.28万元,增值额为31.00万元,增值率为5.78%。当年度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③销售工具类存货
公司销售类存货主要是指样册,即是墙布、窗帘产品的小样目录册,其主要作用是向客户展示公司的产品、拓展销售渠道、维护经销商关系及促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样册主要是公司准备用于海外中东市场的产品宣传推广及经销门店展示的销售工具类存货。2026年2月底,中东局势趋于紧张,货运受阻、运输成本高企,加之安全因素考量,中东市场一季度业务受到严重冲击,上述销售工具类存货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本次计提不涉及以往年度的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2:审慎调减2025年未回款部分对应的收入:
公司2025年贸易业务中未予确认收入为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临港项目未予确认收入金额1,491.14万元、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GPU模组业务未予确认收入金额895.58万元。以上业务均为2025年度新签合同业务,不涉及以前年度。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处理,不涉及以前年度财报的会计差错。

三、公司针对业绩预告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各项资产评估、减值测算、审计委员会核查情况以及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等;结合近三年内两度触及业绩预告变更的情况,说明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前期相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公司针对业绩预告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各项资产评估、减值测算、审计委员会核查情况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等
业绩预告规定时间前(2026年1月底之前)

序号开展工作项主要工作内容
1年报初稿编制2026年1月,财务部门结合2025年度具体业务情况进 行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初稿。
2评估事项沟通2025年12月,公司与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资产减值评估事项在公司进行事前交流沟通; 公司于2025年12月开始就裱糊匠商誉及数字化工厂向 评估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截至2026年1月底,评估机构初步认为上述资产均不存 在减值迹象。
3会计师事务所沟通2025年11月会计师事务所开始预审工作,后续公司与 会计师事务所持续沟通 年度主要业务相关最新情 2025 况; 2026年1月,经过预审阶段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 的前期交流后,公司将2025年报报表初稿提供给会计师 事务所。
4公司内部汇报2026年1月下旬,与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充分 沟通后,财务部门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开会讨论初步审计 数据,认为不涉及业绩预披露情形。
5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 月下旬,根据审计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 2026 1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沟通会。
业绩预亏公告前(2026年2月-4月中旬)

序号开展工作项主要工作内容
1持续关注经营情况公司持续关注业务达成情况,经对2026年一季度财务核 算,及时向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 等汇报沟通。
2评估事项沟通2026年2月至4月上旬,公司与资产评估机构保持及时 沟通,过程中未出现需要进行计提大额减值的情况; 2026年4月中旬,评估公司根据公司2026年一季度的经 营情况,建议需对数字化工厂及商誉重新评估。
3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持续保持沟通; 2026年3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业务期后事项,与公司 沟通需对服务器贸易收入进行审计调整,该调整并未涉 及需要进行业绩补充预披露; 2026年4月中旬,就最新评估事项,公司与会计师事务 所、评估机构沟通讨论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资产做 出计提减值损失的审计调整;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就装修 材料贸易收入进行审计调整。 上述两项调整触发业绩补充预披露的情形。
4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6年4月中旬,根据最新业绩变动情况,公司及时组 织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情况沟通会,汇报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听取相 关情况,并核查主要财务数据后,提出尽快进行业绩补 充披露。
5业绩预亏公告2026年4月20日,公司正式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 及致歉公告。
(二)结合近三年内两度触及业绩预告变更的情况,说明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前期相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公司三年内两度触及业绩变更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原因为:(1)政府补助分类错误调减其他收益268.80万元;(2)对即将进入市场的存货补计提跌价准备776.78万元;(3)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测算结果,对控股子公司补计提商誉减值214.83万元;(4)预告后发生销售退货,影响当期损益745.26万元;(5)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全208.46
面预测,对其不予确认可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原因为:(1)因2026年一季度主营业务完成情况不及预期,综合考虑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重新审慎评估的结论,对公司1,236.51 2 2025
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万元;() 年公司部分贸易性质的业务已履行
合同义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因期后收款进度不及预期,会计师事务所基于谨慎性原则认为应调减2025年未回款部分对应的收入,影响当期损益977.85万元。

针对2023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两次触及年度业绩预告变更,公司自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6-253号)、(天健审〔2026〕6-430号)】,审计意见均为:“联翔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针对2023年报业绩预告更正的事项,公司进行了严肃的自查,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体系建设、业务管理和人员履职培训,避免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就两度涉及更正的同一事项——商誉减值准备:2023年年报,公司存在未考虑商誉减值准备,同时也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2025年年报,公司于2025年年度末,即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保持充分交流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公司与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初步判断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后由于期后事项发生变化,重新评估,需对商誉作出计提减值准备。

就两度涉及更正的同一事项——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年报,公司由于对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判断不准确及期后退货事项,且未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沟通,故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年报,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并按照一贯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后由于期后事项发生变化,经与会计师事务所重新交流,认为需对销售工具类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针对2025年报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主要为期后变动事项影响的业绩预告准确性,公司高度重视此次问题,将积极杜绝相关问题,切实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管理流程及执行情况如下表:

序号年度报告内部管理流程相关控制是否执行执行时间
1财务部确定年度报告编 制方案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年报 工作布置会议,明确各部门 为年报披露工作而需要提交 的资料及时间2025年12月-2026年1月
2财务部日常核算结账, 编制财务报表各项财务核算制度2026年1月
3对财务报表进行复核财务总监对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复核2026年1月对年报初步核 算情况复核;2026年4月 中旬对年报调整事项复核 2026年4月年度财务报告 日前复核最终版年度财务 报表数据
4对会计及审计中重点事 项进行复核与年审会计师及资产评估机 构就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2025年11月-2026年4月
5财务报表的内部汇报及总经理、董秘、各业务部门2026年1月沟通年报初步
 会签负责人听取财务总监关于年 度财务报表数据的汇报 核算情况;2026年4月中 旬沟通年报调整事项;202 6年4月年度财务报告日前 沟通最终版年度财务报表 数据
6会议审议(年度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对外发布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更正:公 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 审计委员会成员对于公告文 件进行阅读与审批 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等对 于公告文件进行阅读与审批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 年度财务报告公告时间为 2026年4月28日
综上所述,公司关于财务报告的管理流程设计合理且都得到了执行,前期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公司将在后续年度妥善安排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进度,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更有效沟通。积极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加强与公司内部业务部门、证券部、审计委员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针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批流程、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优化。

公司财务团队后续将持续投入建设财务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专业能力,深入业务,准确理解业务变化,并在财务核算上紧密跟进和审慎处理,充分及时与审计、评估相关机构进行沟通,从而切实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审计委员会将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业绩预告进行充分沟通。监督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进度,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导致公司业绩预告数据发生较大变动的会计事项,敦促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尽快确定财务数据,并及时发布业绩更正公告。

审计委员会回复:
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的明确意见详见审计委员会出具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意见》。

问题2:关于收入确认
业绩预告显示,因部分贸易性质业务在收入确认后的期后收款进度不及预期,公司调减2025年未回款部分对应的收入。年报显示,2025年度公司贸易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合计700.95万元,涉及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装修相关材料等,同时其他流动资产“待确认贸易货款”项目期末余额为1,408.87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待确认贸易货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关联关系、主要交易内容、销售及采购金额、毛利率、结算方式、期末及当前回款情况等,说明相应贸易业务最终未予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交易对象是否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与该项交易相关的资金流出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控人。(2)区分总额法、净额法,参照问题(1)核查范围,逐项列示近三年贸易业务具体开展情况,逐条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说明相关贸易收入确认合规性,是否存在问题(1)类似情形,如有请及时披露并依规进行差错更正。(3)对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需要予以扣除的收入。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待确认贸易货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关联关系、主要交易内容、销售及采购金额、毛利率、结算方式、期末及当前回款情况等,说明相应贸易业务最终未予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交易对象是否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与该项交易相关的资金流出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控人。

(一)待确认贸易货款的构成情况
公司的待确认贸易货款构成与2025年度公司开展的装修材料贸易业务和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相关。年报列示的待确认贸易货款为1,408.87万元,包括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中的临港项目商品款812.78万元,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GPU模组商品款596.09万元,前述业务中的商品已发货至合同指定地点,但尚未确认对应商品的收入,其尚未结转营业成本的商品款列示于待确认贸易货款。

2025年公司的待确认贸易货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客户关联关系主要交易 内容不含税销 售金额供应商关联关系不含税采 购金额 [注1]未实现的 项目毛利
装修材料 贸易业务上海六韬建设科 技(集团)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铝型材1,491.14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关联方547.18678.36
         
   玻璃     
     信义玻璃(江苏)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77.75 
         
   铝单板     
     江苏城功新材料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114.36 
         
   钢材     
     上海铭储供应链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73.49 
智能化设 备及配件 贸易业务上海腾存科技有 限公司非关联方全闪存储895.58上海无智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注2]非关联方40.33299.49
         
   GPU模组     
     深圳市高健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关联方555.76 
2,386.72  1,408.87977.85    
(续上表)

截 至 20251231 已回款截 至 20260531 已回款已回款占比 (%)截 至 20251231 已付款金额截 至 20260531 已付款金额截 至 20260531 含税结算金额 
甲方应当场验收数量和 重量; 签订合同一月内支付合 同总金额的10%作为定 金,2026年2月10号 前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50%,剩余合同总金额 的50%在2026年2月至 7月15日止,按每月 10%支付,2026年7月 15日前全部结清。 850.0050.45 400.00676.01
       
       
     225.00290.79
       
       
     45.00179.08
       
       
     95.00141.45
合同签订后,支付全款 后,乙方备货,并在3 日内将货物交付至指定 地址 630.0062.25 150.00150.00
       
       
     628.00628.00
  1,480.00  1543.002,065.33
[注1]表格中不含税采购金额列示为2025年公司年报中其他流动资产的待确认贸易货款
[注2]上海无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对外投资的安徽凯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4日已注销)与上海腾存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027
月 日设立)预留的工商联系电话一致,系工作人员曾在安徽凯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就职过,后加入上海腾存科技有限公司,二者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5年报中待确认贸易货款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中,主要考虑因素有:1、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5年第4期(总第28期)问题5“代采业务相关会计处理问题”:采用净额法确认代采业务收入的情况下能否确认相关存货”提及的采用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中企业为代理人,在交易中无法控制该商品,不能确认相关存货;
2、装修材料贸易业务和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为贸易性质业务,不应将相关商品款冲减应付账款;
3、对应商品款符合短周期、1年内结算、非存货的待结算款项特征,属于其他流动资产的核算范围;
综上所述,考虑了无法将对应商品款与应付账款进行抵消,也不满足在应收账款、存货中核算对应商品的价款,故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二)贸易业务最终未予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1、未予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5年贸易业务中未予确认收入为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临港项目未予确认收入金额1,491.14万元、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GPU模组业务未予确认收入金额895.58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公司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中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第六条、结算方式明确约定:“签订合同一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作为定金,2026年2月10号前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00%,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0.00%在2026年2月至7月15日止,按每月10.00%支付,2026年7月15日前全部结清。”项目实施期间,因业主方贷款未能按期落地,项目流动资金紧张,导致货款无法按期支付。客户仅于2025年12月支付定金120.00万元,占合同总额的6.68%;后续未按约定在2026年2月支付合同总价50.00%款项,付款义务持续违约。对方款项偿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期暂不确认相关收入。

公司与该客户就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共签订6份销售合同,其中4份已于2025年全部履行完毕,剩余2份因客户实际结算与行业惯例有差异,暂时不予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合同一约定支付全款,客户付清全款后,公司再行备货及发货,但履约过程中客户仅支付约70%货款,剩余约30%部分的货款72万元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合同二约定分期付款,客户验货后90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0%进度款,剩余90%部分的款项账期180天,但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行业普遍执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上述两份合同实际为先发货后收款,与行业惯例不符。结合上述情况,判断该客户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该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收入。

2、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1)装修材料贸易业务具备真实商业实质。公司与工程总包方、分包方签订装修材料供应合同,业务开展期间同步提供深化设计、资金支持及现场配套服务。

从合作背景维度来看,本次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中的上下游主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合作源于工程项目实际需求。公司在铝材销售之外,同步提供设计、选材、投标协助等配套服务。下游总包方按施工需求分批采购,上游供应商供货资质与产能完备。

从材料流转维度来看,该业务流程如下:下游客户依据工程建设需求下达订单,公司完成采购后分批次由供应商直接将材料运送至项目现场,由合同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公司已妥善保管深化设计图纸、物流交接凭证、往来对账记录等资料,货物流转具备完整追溯依据。

从经营风险承担维度来看,根据合同约定,公司需独立向下游承担供货、回款、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下游则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承担对应责任。

从价格公允性维度来看,装修材料贸易涉及玻璃、铝材、钢材等品类。采购价格综合参考大宗商品市场公开报价,并结合合作方履约能力、配套服务等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具备公允性。

(2)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具备真实商业实质。公司与终端使用方、系统集成商签订供货合同,由人工智能及信息通讯事业部开拓市场渠道、挖掘业务机会,并统筹把控各类经营风险。

从合作动因维度来看,合作客户包含终端使用方与系统集成商,存在设备部署、项目集成的真实业务需求。公司可快速响应客户诉求,并利用公司相关渠道高效匹配货源、完成交易。

从货物流转维度来看,智能化设备及配件通过物流、快递由供应商直接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在2025年底完成验收,且公司已留存货物验收单、签收记录、物流运单及货物影像资料;货物流向终端场景,不存在空转、虚转情形。

从合同条款维度来看,公司与上下游合作均签订正式合同,明确货品规格、数量、价款、交付、验收、结算及权责划分等核心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界定清晰,符合行业交易惯例。

从结算方式维度来看,相关条款主要采用先款后货模式,整体付款节奏、资金流向,与业务链条短、市场反应灵敏的经营特征相匹配。

(三)交易对象是否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与该项交易相关的资金流出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控人
装修材料贸易业务和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交易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末支付的该项交易相关的资金合计为2,105.36万元,其中装修材料贸易业务为547.32万元,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易业务为1,588.04万元,该项交易相关的资金流出均用于玻璃、钢材、铝材等材料采购款和智能化设备及配件的商品采购款,相关资金流向不涉及流向控股股东、实控人的情况。

二、区分总额法、净额法,参照问题(1)核查范围,逐项列示近三年贸易业务具体开展情况,逐条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说明相关贸易收入确认合规性,是否存在问题(1)类似情形,如有请及时披露并依规进行差错更正。

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采用净额法核算相关贸易收入。

2025年度公司贸易业务已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并参照问题(1)核查范围检查合规性,贸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关联关系主要交易 内容合同履行 含税金额不含税销 售金额 (净额 法)截至 20251231 应收款余 额(总额 法)截至 20260531 应收款余 额(总额 法)
上海腾存 科技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GPU模组1,105.00315.99  
上海都森 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交换机等200.9953.51160.99 
浙江锐文 科技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网卡462.0942.95  
智能化设 安徽厚容
备及配件 实业有限 非关联方 网卡 323.90 26.06 否
贸易业务 公司

广州信维 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网卡130.005.31  
2,221.98443.82160.99-   
上海裕聚 幕墙装饰 工程有限 公司[注 1]关联方铝材、钢 材548.6353.99148.7128.71
上海六韬 建设科技 (集团) 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铝材、玻 璃120.0047.88  
上海开众 门窗有限 公司[注 1]非关联方铝材、玻 璃398.9837.07303.98303.98
1,067.61138.94452.69332.69   
南京埃博 特机械工 程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电动卷帘63.4834.13  
上海视程 建筑装饰 工程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电动卷帘17.603.71258.50258.50
81.0837.84258.50258.50   
海盐县城 市建设投 资发展有 限责任公 司非关联方软装开办 物资125.3126.1987.581.88
宁波医多 多电子商 务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染色机663.5416.55  
磁力金牛非关联方快手广告37.4013.22  
贸易业务 客户 账户余额

上海金炻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墙布、窗 帘、家具 产品等54.0911.735.085.08
亮堂建设 集团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地毯、墙 布、墙板、 窗帘等材 料29.269.400.330.33
江苏窑湖 小镇酒店 管理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酒店智能 机器人19.782.680.990.99
散客非关联方康辉蜜 饯、康辉 卤味等3.270.580.34 
932.6580.3594.328.28   
4,303.32700.95966.50599.47   
[ 1]
注 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开众门窗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4%的第四大股东为赵守领,其同时为上海开众门窗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股90%股东
2024 14
年度公司贸易业务已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的有关规
定并参照问题(1)核查范围检查合规性,贸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关联关系主要交易 内容合同履行 含税金额不含税销 售金额 (净额 法)截至 20241231 应收款余 额(总额 法)截至 20260531 应收款余 额(总额 法)
上海视程 建筑装饰 工程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电动卷帘1,339.80283.02969.90258.50
上海腾特 威建筑工 程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电动卷帘759.90258.32457.90262.21
南京旭晟 兆业工程 技术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电动卷帘132.0561.2469.91 
南京埃博
窗饰产品 特机械工
非关联方 电动卷帘 126.85 59.80 86.21 否
贸易业务 程有限公


安徽纹锦 云鸟环保 科技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PVC墙布26.934.69  
上海瑞上 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非关联方PVC墙布52.83-2.7436.92 
2,438.36664.331,620.84520.71   
海盐县城 市资产经 营管理有 限公司非关联方家具产品156.7628.998.71 
浙江正海 建设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弱电设 备、门禁 设备150.3322.7538.30 
浙江旺宸 建设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施工材料77.0013.2725.58 
江西白莲 智能科技 集团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染色机332.858.58  
磁力金牛 客户非关联方快手广告 账户余额145.027.96  
浙江元勤 生物医药 科技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染色机230.075.93  
杭州蓝熙 诚园医疗 门诊部有 限公司非关联方染色机97.342.5149.01 
纾酷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办公桌 椅、办公 遮阳卷帘6.951.425.00 
1,196.3291.41126.60-   
3,634.68755.741,747.44520.71   
2023年度公司无净额法核算贸易业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贸易业务收入进行核算,贸易业务中因公司在转让商品前无法控制该商品,故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会计差错情形。

三、对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需要予以扣除的收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上证函〔2026〕1445号)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附件第七号)中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其中:1、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2、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指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3、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2025年度各项业务统计表如下:

业务项目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收入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
墙布、窗帘及相关产品 [注1]10,246.76  
装修服务[注1]2,497.00  
创意策划及广告服务 [注2] 554.48 
智能化设备及配件贸 易业务[注2] 443.81 
光伏电费收入[注2] 185.05 
餐饮服务[注2] 116.83 
软装业务[注2] 50.00 
租赁收入[注2] 27.48 
其他收入 39.63 
12,743.761,417.28  
无此类收入 
[注1]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为墙布、窗帘及配套产品销售与装修服务两大板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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