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千里科技(601777):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千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科技”)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研究院”)向浦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系担保协议到期后续签,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变,仍为152,700(含本次)。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睿蓝科技股东会审议通过。睿蓝研究院资产负债率为60.4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在子公司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保证人: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 主债务人:重庆睿蓝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最高债权本金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6. 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6月26日-2027年12月23日 7. 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 保证范围:合同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9. 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公司对前述被担保人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2,700万元(含本 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4.84%;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4,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12%;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48,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7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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