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300638):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21:05:29 中财网
原标题:广和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出具说明如下:(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收购航盛电子37.16%股权。根据公司和标的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以及本次交易对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金额计算依据占上市公司 对应指标
资产总额968,946.41426,145.89142,799.19426,145.8943.98%
资产净额625,968.24188,290.68142,799.19188,290.6830.08%
营业收入698,761.21483,511.57-483,511.5769.20%
标的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69.20%,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交易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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