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600666):奥瑞德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22:30:39 中财网
原标题:奥瑞德:奥瑞德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3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领航科技大厦11层西侧北京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60,379,1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16.73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三高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均为现场或视频参会的方式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梁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55,487,09598.93744,706,4201.0223185,6000.0403
2、议案名称: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55,500,09598.94024,693,4201.0195185,6000.0403
3、议案名称: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454,683,89598.76295,509,6201.1968185,6000.0403
4、议案名称: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55,462,99598.93224,750,5201.0319165,6000.0360
5、议案名称: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55,032,99598.83885,251,2201.140694,9000.0206
6、议案名称:关于继续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54,020,49598.61886,272,7201.362585,9000.0187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52,077,79598.19698,301,3201.803100
8、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53,143,99598.42847,081,5201.5382153,6000.033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 案 序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5公司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95,251,15594.68565,251,2205.220094,9000.0943
6关于继续 购买董事、 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 保险的议 案94,238,65593.67916,272,7206.235585,9000.0854
7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的议案92,295,95591.74808,301,3208.252000
8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 人员2025 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 的议案93,362,15592.80787,081,5207.0395153,6000.1527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即持股5%以下股东)不包含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2、议案1-6、议案8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对议案6、议案8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旭、赵容正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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