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24中证融担Y1 : 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债券代码:148665.SZ 债券简称:24中证融担Y1 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2026年6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融担”或“发行人”)对外披露的《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5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1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3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4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7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8第六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9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0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1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2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14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 发行人名称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关注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发行人及其公开市场融资产品资信评级变化情况等,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持续跟踪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 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受托管理人还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针对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7月14日)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4中证融担Y1”变更受托管理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6月6日) 二、 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 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付息,持续掌握受托债券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投标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二) 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及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三、 发行人财务状况 单位:元
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发行人融资渠道顺畅,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发行人偿债意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出现兑息兑付违约的情况,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3.71% 37.45% ,较上年末增加 ,主要源于其他负债中应付清算款增加以及担保业 务风险准备金计提金额增加。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低的水平。总体来看,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现良好,偿债能力未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 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24中证融担Y1募集资金披露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24中证融担Y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原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4中证融担Y1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情况 (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经核查,暂未发现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第六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 析 一、 发行人债券增信机制 24中证融担Y1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 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发行人做出了一系列安排,包括制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切实保障本期债券顺利偿付。具体内容详见债券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 一、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效执行了相关偿债保障措施,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 约定本息偿付情况及实际偿付情况 24中证融担Y1起息日为2024年3月22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24中证融担Y1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24 Y1 若在 中证融担 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5年,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足额支付24中证融担Y1利息。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24中证融担Y1存在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情况如下:发行人发生24中证融担Y1受托管理人变更事项,该事项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4中证融担Y1原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4月29日、5月23日分别披露了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结果公告。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4中证融担Y1”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于5月23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已于5月26日披露相关进展。2025年5月29日,广发证券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新任受托管理人开始履职。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一、 投资人保护条款或其他特殊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24中证融担Y1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发生24中证融担Y1受托管理人变更事项,该事项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4中证融担Y1原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4月29日、5月23日分别披露了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结果公告。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4中证融担Y1”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于5月23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已于5月26日披露相关进展。2025年5月29日,广发证券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新任受托管理人开始履职。 报告期内,24中证融担Y1未触发其他特殊条款。 二、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核查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广发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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