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24中证融担Y1 : 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6:45:40 中财网
原标题:24中证融担Y1 : 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债券代码:148665.SZ 债券简称:24中证融担Y1 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2026年6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融担”或“发行人”)对外披露的《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5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1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3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4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7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8第六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9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0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1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2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14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 发行人名称

发行人的中文名称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中文简称中证融担
二、 公司债券概况

债券代码148665.SZ
债券简称24中证融担Y1
债券名称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年)3+N
发行规模(亿元)15.00
债券余额(亿元)15.00
发行时票面利率2.75%
当期票面利率2.75%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的触发及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未触发
回售选择权条款是否 触发或执行不适用
赎回选择权条款是否 触发或执行报告期内未触发
起息日2024年3月22日
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 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报告期付息日2025年3月22日
是否担保
发行时主体/债项评级AAA/AAA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 评级AAA/AAA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关注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发行人及其公开市场融资产品资信评级变化情况等,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持续跟踪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 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受托管理人还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针对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7月14日)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4中证融担Y1”变更受托管理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6月6日)
二、 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 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付息,持续掌握受托债券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
公司中文简称中证融担
法定代表人郎巍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 百大厦A座5201
二、 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 发行人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投标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二) 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及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产品/服 务)收入收入同比变动比例 (%)收入占比(%)
增信业务收入57,820.606.0974.56
投资业务及其他收 入19,725.04-35.8725.44
合计77,545.64-9.05100.00
因发行人成本无法分板块拆分,故未作列示。报告期,发行人增信业务收入同比增加6.09%,主要系增信业务规模增加所致;发行人投资业务及其他收入同比下降35.87%,主要系高收益率存量资产陆续到期,以及新增资产配置收益率持续下行所致。

三、 发行人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指标2025末/度2024末/度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30%的说 明
资产总计8,612,005,757.247,707,122,569.7711.74-
负债总计2,041,772,699.721,329,142,966.6253.62主要源于其他负债中 应付清算款增加,以 及担保业务风险准备 金计提金额增加
所有者权益合计6,570,233,057.526,377,979,603.153.01-
营业收入775,456,438.36852,609,671.36-9.05-
营业成本308,586,174.60303,075,668.381.82-
利润总额466,027,565.90549,482,340.40-15.19-
净利润383,503,454.37469,587,723.05-1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383,503,454.37469,587,723.05-18.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493,498,047.92262,016,341.9088.35主要系当期主营业务 收入收取的现金较 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625,966,702.4826,668,849.98-2,447.18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较大,导致现金流出 较多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38,033,579.23-753,528,514.8494.95主要系上期偿还其他 权益工具支付的现金 较多
资产负债率(%)23.7117.2537.45主要源于其他负债中 应付清算款增加,以 及担保业务风险准备 金计提金额增加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四、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发行人融资渠道顺畅,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发行人偿债意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出现兑息兑付违约的情况,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3.71% 37.45%
,较上年末增加 ,主要源于其他负债中应付清算款增加以及担保业
务风险准备金计提金额增加。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低的水平。总体来看,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现良好,偿债能力未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
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24中证融担Y1募集资金披露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24中证融担Y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148665.SZ
债券简称24中证融担Y1
发行金额(亿元)15.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亿元)15.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亿元)0.00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不涉及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不含公司债券)
经核查,未发现24中证融担Y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不符的情形。

二、 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原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4中证融担Y1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情况
(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序号公告名称公告时间
1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度报告2025年4月25日
2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半年度报告2025年8月29日
(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临时公告披露情况

序号公告名称公告时间
1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24中证融担Y1”变 更受托管理人进展情况的公告2025年5月26日
2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24中证融担Y1 变 ” 更受托管理人进展情况的公告2025年5月29日
3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2025年7月7日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暂未发现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第六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

一、 发行人债券增信机制
24中证融担Y1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 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发行人做出了一系列安排,包括制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切实保障本期债券顺利偿付。具体内容详见债券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
一、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效执行了相关偿债保障措施,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 约定本息偿付情况及实际偿付情况
24中证融担Y1起息日为2024年3月22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24中证融担Y1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24 Y1
若在 中证融担 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5年,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足额支付24中证融担Y1利息。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24中证融担Y1存在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情况如下:发行人发生24中证融担Y1受托管理人变更事项,该事项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4中证融担Y1原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4月29日、5月23日分别披露了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结果公告。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4中证融担Y1”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于5月23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已于5月26日披露相关进展。2025年5月29日,广发证券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新任受托管理人开始履职。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一、 投资人保护条款或其他特殊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24中证融担Y1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发生24中证融担Y1受托管理人变更事项,该事项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4中证融担Y1原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4月29日、5月23日分别披露了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结果公告。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4中证融担Y1”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于5月23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已于5月26日披露相关进展。2025年5月29日,广发证券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新任受托管理人开始履职。

报告期内,24中证融担Y1未触发其他特殊条款。

二、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核查

债券代码148665.SZ
债券简称24中证融担Y1
报告期内可续期债券续期情况、利率跳升 情况、利息递延情况、强制付息情况等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 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 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 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 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 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 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 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发行人于2025
 年度向其股东分配利润,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 明书约定于付息日按期足额偿付利息,未递延 支付利息。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无续期情况、无 利率跳升情况。
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等情况说 明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广发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