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海科新源: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
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的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下同),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851,100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出 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3元/股(含)。针 对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 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8,500股。其中用于履行稳定 股价的相关承诺进行回购的股份共167,400股,该等股份已完成注销;另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回购的股份 共851,100股。最高成交价为1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0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11,999,794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实施回购 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26日。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 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0.045%,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7,881,083.56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79.8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7.86元/股,成交均价为 78.81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 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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