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科新源(30129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7:15:27 中财网
原标题:海科新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6-03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为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
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3
亿元人民币。同意在24亿元担保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山
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实际控制
人杨晓宏控制的企业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科瑞林”)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
议批准2027年度担保额度有关授权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签
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
为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近日,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湖北)”)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科控股分别与工商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海科新源(湖北)提供最
高限额为5.5亿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事
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7LPHJG3N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工业园蔡家溪路
4、法定代表人:邱素芹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01,120.82225,786.34
负债总额157,289.48170,163.22
净资产43,831.3455,623.12
项目2025年1-12月2026年1-3月
营业收入23,900.9022,850.90
利润总额-4,480.1713,496.46
净利润-4,065.6911,720.2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海科新源(湖北)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3、被担保人: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
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
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
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
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
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五年。

(二)海科控股为海科新源(湖北)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3、被担保人: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
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
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
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
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
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五年。

五、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
额为116,218.00万元(不包含本次,且均为无偿担保),除接
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
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金额
为337,7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45%,
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2,2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70.27%。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
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海科控股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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