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中航高科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7:26:2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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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
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
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权,指授
权对象按照授权主体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授予职权的行
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
险可控等基本原则,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加强过
程管理,完善监督机制,通过科学、适度授权,实现决策质
量与效率相统一。

第二章授权的基本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根据
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可以将部分职权授予
董事长、总经理行使。授权对象不得向其他主体转授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状
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
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与额度标准,防止
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新业务、非主营业务、高风险事
项,以及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
出问题所涉事项,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必要时,应终
止或收回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
事项、法律或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授权的事
项不可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基本程序
第七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制定授权决策方案,经党委前
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授权方案应当明确授权对象、
授权事项、额度标准和上限、行权要求、授权期限、变更条
件等内容,其中授权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相关部门根据生
效的授权决策方案,修订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等公
司内部制度,确保制度体系协调统一。

第八条 在特殊情况下,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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