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301089):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8:10:28 中财网
原标题:拓新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3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西宁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秀强先生、董事渠桂荣女士、副总裁李涛先生、马冠军先生、王德地先生及核心骨干人员邵艳行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特别提示: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西宁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秀强先生,董事渠桂荣女士,副总裁李涛先生、马冠军先生、王德地先生及核心骨干人员邵艳行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序号姓名职务已持有公司股 份(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1杨西宁董事长34,455,65027.2281
2王秀强董事、副总裁1,652,4001.3058
3渠桂荣董事3,974,5003.1408
4李涛副总裁00.0000
5马冠军副总裁00.0000
6王德地副总裁00.0000
7邵艳行核心骨干人员3,8000.0030
2、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核心骨干人员邵艳行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1,000股,减持均价为32.30元/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姓名职务拟增持金额下限 (万元)拟增持金额上限 (万元)
1杨西宁董事长250500
2王秀强董事、副总裁100200
3渠桂荣董事50100
4李涛副总裁3060
5马冠军副总裁1530
6王德地副总裁1530
7邵艳行核心骨干人员140280
合计6001200  
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金额不作调整。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予以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不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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