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尚节能(603137):恒尚节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8:10:48 中财网
原标题:恒尚节能:恒尚节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金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周祖庆和周祖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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