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叶股份(00247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新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本议案须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2.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审慎、勤勉履职,依法充分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为提高本次责任保险投保、续保及后续管理工作效率,规范履职流程,公司提请股东会在本议案确定的投保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投保及全周期管理相关事宜。 本次责任保险投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与本议案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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