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00056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8:41:07 中财网
原标题:泸州老窖: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6-26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
指挥中心东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72人,代表股份832,412,629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55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388,045,569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6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18人,代表股份444,367,06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30.19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9人,代表股份81,895,9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6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52人,代表股份3,500,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17人,代表股份78,395,91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6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提案进行了表决: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340,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
反对6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2%;弃权
471,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904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3,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09%;
反对6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334%;弃权
471,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90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57%。

2.00《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323,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1%;
反对6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7%;弃权
467,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904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06,5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98%;
反对6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9%;弃权
467,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90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13%。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375,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4%;
反对6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弃权
41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504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59,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39%;
反对6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2%;弃权
41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50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0%。

4.0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398,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2%;
反对60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弃权
40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504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1,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18%;
反对60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387%;弃权
40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504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4%。

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946,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6%;
反对2,946,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9%;弃权
520,0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404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29,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676%;
反对2,946,0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4%;弃
权520,0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404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1%。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20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34%;
反对12,07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
2,132,1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89,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534%;
反对12,073,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431%;
弃权2,132,1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704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03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杨波、陈艺就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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