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0000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4点45 分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 深房广场48A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626,980,9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7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8,535,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1.1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8,445,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8%。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8人,代表股份885,0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5%。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8人,代表股 份885,0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37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0人,代表股份8,445,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0人,代表股份8,445,24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8%。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 885,0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5%。其中: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 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 东8人,代表股份885,0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7375%。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各 项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15,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560%;反对4,624,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376%;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9.1412%;反对7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的89.728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1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4.7613%;反对4,624,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603%;弃权40,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784%。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9.1412%;反对7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9.728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1.1299%。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162,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100%;反对1,74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775%;弃权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9.1412%;反对7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的89.728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1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2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8.4683%;反对1,74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ShenzhenSpecialEconomicZoneRealEstate&Properties(Group)Co.,Ltd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33%;弃权78,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283%。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9.1412%;反对7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9.728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1.12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常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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