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600855):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9:10:36 中财网
原标题: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
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6月29日下
午在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二届二十九
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
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职责、职权范围,促进
公司规范、高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其他配套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对《北京航天长峰
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事项清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更新完善。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选举。现经各股东方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提名肖海潮先生、刘大军先生、陈广才先生、原诚先生、王兴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提名
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海潮先生、刘大军先
生、陈广才先生、原诚先生、王兴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候选人具
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将采取累积
投票制表决方式进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
了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
会提名王宗玉先生、蒋庆哲先生、陈玥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
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提名
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宗玉先生、蒋庆哲先生、
陈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
验,未发现候选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
票制表决方式进行。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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