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卓锦股份(688701):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总计为28,140.78万元,其中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20,431.66万元,占账面余额的72.61%;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总计为8,965.93万元,其中2年以上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为8,252.56万元,占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总额的92.04%。受到环保行业整体应收账款风险影响,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公司按照账龄组合的方式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公司的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重大不利因素,公司需计提的坏账准备总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继而增加公司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业绩持续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不确定性风险风险 受到环保行业整体周期下行压力影响,行业市场规模增长放缓,整体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风险突出。2022-2026年一季度,受到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滑与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困难的影响,公司业绩持续亏损。公司自2023年起调整经营战略以应对的行业整体的盈利下行与应收账款风险。随着公司对于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逐步生效,亏损趋势已得到较为明显的缓解。但由于影响公司经营的内外部因素较为复杂,若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产生重大问题等不利因素,公司业绩将可能产生持续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锦股份”)于2026年6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75号)就函件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落实,现就函件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1)公司环境治理工程业务,以EPC模式为主,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2)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12,654.69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7.81%,主要系公司主动提高项目筛选标准、收缩传统业务规模所致。(3)分季度看,2025年四季度营业收入5,494.52万元,占全年43.42%,季节性特征明显。(4)2023-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4,683.21万元、24,249.15万元、12,654.69万元,呈持续下滑趋势。2023-2025年净利润分别为-12,088.64万元、-8,220.22万元、-6,047.78万元,持续亏损。2023-2025年,公司净资产分别为28,109.01万元、19,888.78万元、13,927.41万元,持续减少。 请公司:(1)结合环保工程及服务行业市场变化、竞争格局变化、主要客户采购需求变动,量化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2025年度第四季度前十大客户名称、合作年限、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履约进度、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收入确认依据、毛利率、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以往年度存在重大差异,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完整、准确;(4)结合在手订单具体构成、预计执行周期、收入确认时点,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以及公司改善经营的举措;(5)说明公司净资产大幅减少的原因,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产减值情况等,说明公司拟改善净资产状况的措施,并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回复: (一)结合环保工程及服务行业市场变化、竞争格局变化、主要客户采购需求变动,量化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结合环保工程及服务行业市场变化、竞争格局变化、主要客户采购需求变动,量化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2023年-2025年营业收入及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环保行业市场变化、竞争格局变化、主要客户采购需求变动 2025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财政压力加大,各级政府在大气治理、水环境修复、固废处理等领域的预算有所削减,环保投入不可避免地被压缩。从PPP项目退库、环保企业债务违约,到部分细分领域产能过剩,行业步入深度调整期。 整体上,2025年是环保行业存量特征极为明显的一年。随着“十三五”与“十四五”环保整体规划的环保投资进入收尾阶段,环保工程类业务及工程配套业务基本上进入存量节奏,市场增长速度大幅降低,部分细分领域产生负增长。 大部分环保企业的业绩均出现较大幅度回落,整个产业链上下与工程有关的业务均受到影响。 以公司主营业务占比最大的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业务为例,根据2025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示平台等相关网站的数据统计。2025年修复治理类工程类项目整体趋势向“小批量、多频次转变”。修复治理类工程项目总金额由2024年度71.4亿元下滑至28.5亿元,规模下降约60.1%,但项目个数大幅增长74.8%。小批量多频次转变的行业趋势在行业整体规模下降的同时,也部分增加了公司业务开展与实施的成本。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主要系公司积极推动业务结构升级转型战略;传统业务在新承接业务时,进一步加强对业主资信、履约等情况的评判,选择承接资信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履约记录更优质的业主单位的项目,以应对市场风险,整体市场规模呈保守性收缩态势。同时,高毛利水平的先进自研技术业务订单尚未实现显著营收转化,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具备合理性。 2.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末前尚处于解决状态的影响,2025年度经营策略更加保守对业务采取主动收缩态势,避免因应收账款进一步累积导致现金流风 险扩大;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了以水处理业务为主的博世科、京源环保,以及以垃圾焚烧业务为主的永清环保,其他同行业可比公 司环保工程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滑,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二)列示2025年度第四季度前十大客户名称、合作年限、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履约进度、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收入确认 依据、毛利率、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以往年度存在重大差异,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2025年度第四季度前十大客户明细列示如下: 单元:万元
[注2]期后回款截至2026年6月11日,下同 2.2025年度前十大客户明细列示如下: 单元:万元
(1)客户结构与合作模式无重大差异 2025年四季度前十大客户性质主要包括:1)长期合作的市政单位、国有控股公司,为公司稳定传统客户;2)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以及新增国资项目等工业类项目的客户,属于公司正常市场拓展结果。相应客户结构、合作准入标准、业务获取方式等与以前年度不存在重大差异。 (2)合同业务内容、履约模式无重大差异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占比为43.42%,较上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23.16%有所提高,主要原因系合肥合燃项目和临平龙超线项目基本于本年下半年度开始履约业务,带动四季度收入规模大幅增长。 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全部来自土壤修复、水环境治理、工业废水废气治理等,均为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的核心主营环保业务。项目履约方式为EPC总承包、施工承包、运维服务,与公司历年业务结构、履约形态保持一致,未出现新业务、新业态等异常情形。 (3)信用政策未发生放宽、变更 对比往年同类型项目:政府类项目均执行“进度款+竣工款+审计尾款+质保金”的阶梯式付款政策;工业类项目执行“预付款+发货款+到货款+调试款+质保金”的常规节点付款。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所有项目信用政策、付款比例、账期、质保期要求均与以前年度基本一致。 (4)毛利率波动为项目个性化差异,无异常、无重大变动 公司2025年度及2025年第四季度各项目毛利率区间差异较大,系不同项目类型天然属性导致,属于正常合理波动:1)土壤修复、市政土建类项目施工成本刚性强、主材价格透明,毛利率偏低(4%-10%);2)工业废水成套设备项目含设备集成、技术服务,毛利适中;3)水环境运维项目人工及耗材占比低、结算溢价高,因此毛利率较高(60%以上);4)个别设备供货项目因年度零星整改、调试增量成本导致小幅亏损。上述波动均为单个项目结算差异,与历年同类项目毛利区间匹配,无重大差异。 (5)期后回款节奏符合行业惯例,无异常变化 公司主要项目如政府类项目回款受财政审计、年度预算、评审流程影响,存在跨年结算特征;工业客户按设备节点正常回款。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项目期后回款情况与公司历年结算周期匹配,不存在重大异常。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客户结构、合同条款、履约模式、信用政策、毛利结构、回款情况与以往年度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4.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环保水处理、废气治理、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等相关的研发、设计与咨询、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提供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销售环保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其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三)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完整、准确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营业收入开展全面核查,具体扣除测算如下: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已按监管规则完整、准确完成营业收入扣除工作,不存在应扣未扣的情况,营业收入扣除结果完整、准确。 (四)结合在手订单具体构成、预计执行周期、收入确认时点,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以及公司改善经营的举措 1.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底,公司已签订尚未执行的合同总额约为11,262.77万元(不含税),预计执行周期与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述,按照公司截至目前在手订单(不含备案未签订的潜在项目与客户)测算,目前在手订单在2026年预计确认收入8,997.30万元。考虑到二三季度为招投标旺季,公司有多笔已备案待投标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相对较低。公司也在积极推行相应改善经营的举措,并积极推进公司自研技术资源化类业务的市场推广,以应对营收下滑的风险。 2.公司改善经营的举措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环保行业标准升级、结构转型的关键一年。当前环保行业传统领域盈利水平企稳回升,双碳、资源化、智慧环保等高成长性赛道正逐步打开增长空间。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具体经营计划与措施: (1)资源化业务开发计划 通过自主研发与产学联动相结合的模式,公司已围绕资源化领域的相关新兴技术与新应用场景积累了较多开发经验。包含有机溶剂回收技术在内的部分成熟技术已实现初步商业转化。目前,公司已分别与客户17和客户18签署相关溶剂回收协议,相应业务预计于2026年陆续落地。 2026年公司将就一般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理与矿物金属等高附加值资源化利用的新场景应用开展进一步研发,重点解决高附加值资源物的污染处理与再生回收难题,依托投资运营模式实现自主技术装备化。就工业废水废气回收并资源化利用领域,重点开展核心技术装备化的研究,打造专用设备产品。 (2)数智化与装备化开发计划 2025年公司已确立以Biofit技术为示范蓝本,通过装备化与数智化开发协同配套软硬件工艺包,建立独立运营主体发展创新业务的商业模式。2025年,公司已与客户19等客户签署协议,并实现营业收入超过千万元。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挖其他业务场景下数智化与装备化的开发潜力,对传统业务进行赋能,并积极推动在该模式下孵化的新场景应用进行独立运营尝试,通过在独立主体层面引入股份激励的方式激发团队的管理潜力,充分开发环境修复、河道治理、市政管网及工业端污染等环保场景的新技术与新应用。重点开发大型工业企业客户群,以此为撬动点实现传统优势业务与数字业务的协同与融合。 (3)环境修复业务发展计划 围绕“立足浙江、深度开发华东”、“聚焦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和“布局华中与西部地区”的市场布局战略。过往年度,公司分别于安徽、新疆、湖北等地区取得一系列标杆项目,同时,业务区域集中的特性得到改善。2025年度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在项目备案筛选过程中重点关注资金安全性,在与客户的商务谈判过程中通过以合同总价折让换取项目预付款或保证金的形式,增强项目的资金周转效率,以此严控应收账款风险。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该策略,同时推进过往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实现稳健业务拓展。 近期,公司陆续客户20的C项目及D项目,并尚有多个项目跟踪投标过程中。 (4)技术研发计划 2026年,公司将继续扎实推进研发工作,在适当控制研发经费的同时,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作用,深化与知名院校的研发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在已取得“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水污染控制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平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基础上,推进“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评定工作,筹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主持与参与国家级与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以打造更优秀的技术研发平台,聚拢更优秀的科技研发资源,创造更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 在具体研发工作上,公司集中于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水污染治理领域以及固废处置领域开展持续研发工作,通过技术研发计划的有效开展,依托相应的技术成果,预计将在公司现有主业中实现进一步的降本增效效果,整体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5)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战略,围绕战略要求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增进效益。要保证决策精细制定。推进长期战略规划工作实施,全面加强各层级人才储备与梯队建设,确保决策前瞻务实、精准高效。要保证计划精细执行。强化生产经营计划的权威性、指导性和系统性,确保计划精准、全面、系统执行。 同时强化组织建设,做好各部门与员工的思想引导和业务辅导,强化制度建设。以管理工具数字化、制度系统化、流程标准化为模板,提升管理精准化水平,形成高效、积极的工作风格。让管理更加稳健、均衡、严谨和高效。 (五)说明公司净资产大幅减少的原因,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产减值情况等,说明公司拟改善净资产状况的措施,并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净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1)行业与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所处环保治理行业受宏观经济、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近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 (2)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与投入:公司持续推进业务转型,优化传统业务布局,高毛利新技术业务占比仍较低,整体盈利能力偏弱;同时为维持核心技术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在研发等方面保持必要投入,进一步影响当期利润表现;(3)减值与信用损失:前期受项目回款状况影响,公司计提部分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对未分配利润形成负向影响,虽然2025年相关损失显著减少,但未能扭转累计亏损态势。 2.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产减值情况等,说明公司拟改善净资产状况的措施,并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2022-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持续亏损,净资产分别为40,197.64万元、28,109.01万元、19,888.78万元、13,956.71万元和13,016.44万元,净资产持续下降,报告期各期净资产下降绝对值分别为12,088.63万元、8,220.83万元、5,932.07万元和940.27万元,下降速度已放缓。 公司的持续亏损主要受到环保行业整体周期下行压力影响,行业市场规模增长放缓,整体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风险突出。受到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困难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受到坏账计提的影响较高,2022-2025年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1,585.29万元、-6,151.51万元、-2,616.51万元和453.55万元。自2023年起调整经营战略采取主动业务收缩,以应对的行业整体的盈利下行与应收账款风险。随着公司对于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逐步生效,部分长期欠款通过法律诉讼、化债政策和债务重组等手段得到了逐步解决,亏损趋势已得到较为明显的缓解。公司将持续改善基本面,努力推动经营稳定向好,避免出现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基本面重大变化等事项,以排除净资产为负风险。 从审慎角度,公司进一步提示业绩持续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不确定性风险如下: 受到环保行业整体周期下行压力影响,行业市场规模增长放缓,整体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风险突出。2022-2026年一季度,受到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滑与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困难的影响,公司业绩持续亏损。公司自2023年起调整经营战略以应对的行业整体的盈利下行与应收账款风险。随着公司对于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逐步生效,亏损趋势已得到较为明显的缓解。但由于影响公司经营的内外部因素较为复杂,若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产生重大问题等不利因素,公司业绩将可能产生持续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主要系公司积极推动业务结构升级转型战略;传统业务在新承接业务时,进一步加强对业主资信、履约等情况的评判,选择承接资信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履约记录更优质的业主单位的项目,以应对市场风险,整体市场规模呈保守性收缩态势。同时,高毛利水平的先进自研技术业务订单尚未实现显著营收转化,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具备合理性;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了以水处理业务为主的博世科、京源环保,以及以垃圾焚烧业务为主的永清环保,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环保工程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滑,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公司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投入法计算确认,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公司已按监管规则完整、准确完成营业收入扣除工作,不存在应扣未扣的情况,营业收入扣除结果完整、准确; 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相对较低,但公司执行了相应改善经营的举措,积极应对; 5.公司净资产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所处环保治理行业受宏观经济、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近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导致持续亏损;若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产生重大问题等不利因素,公司业绩将可能产生持续亏损和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二、关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年报显示,(1)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约2.81亿元,坏账准备余额约1.17亿元,坏账计提比例41.56%。应收账款账龄在2年及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约2.0亿元,占比约72.6%,整体账龄较长。 本期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38.70万元,收回或者转回坏账准备8.5万元,坏账准备“其他变动”科目发生额1,350.64万元。公司对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及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378万元,公司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80%,主要系预计无法全部收回。根据公开信息,上述两主体分别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限制高消费企业,并涉及多项诉讼纠纷。(2)公司2025年末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94亿元,其中质保金438.47万元,已完工未结算资产1.90亿元。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1.95%,明显低于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请公司:(1)列示合并口径下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十名欠款方的名称、注册资本、账龄、金额、业务类型、形成时间、坏账准备余额以及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存在关联关系;(2)说明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及预计回款安排是否存在客户偿付能力实质性恶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3)说明公司对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及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的具体背景、首次合作时相关客户是否已存在重大信用问题;公司对前述款项按照单项计提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剩余款项预计能够收回的认定依据充分性;(4)结合长账龄应收账款信用情况,说明公司对其他长账龄应收账款未采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审慎,账龄3-5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5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5)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其他变动”的具体内容,相关列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6)说明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账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结算的项目,若是,说明应收交易对手方、交易内容及金额、长期未决算的原因及合理性;(7)说明公司以往年度是否存在质保期内向客户提供维修质保服务并发送相关费用,若是,预计负债中未见计提质保义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公司回复 (一)列示合并口径下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十名欠款方的名称、注册资本、账龄、金额、业务类型、形成时间、坏账准备 余额以及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存在关联关系 1.202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下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前十名客户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如上述所述,公司公司与前十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说明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及预计回款安排是否存在客户偿付能力实质性 恶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5年末,公司账龄2年及以上的主要应收账款明细、回款及风险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履行手续较长,且近几年因部分地区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回款相对较慢,考虑该等客户资信较好,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并且该 等客户目前经营正常,除客户24外,其他公司信用风险特征未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已对客户24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坏账准备计 提充分。 (三)说明公司对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及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的具体背景、首次合作时相关客户是否已存在重大信用问题;公司对前述款项按照单项计提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剩余款项预计能够收回的认定依据充分性 1.对华堂系列两家水务公司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及具体情况 2022年1月,公司与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堂)下属两家项目子公司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蕲春县八里湖污水处理厂、浠水县清泉污水处理厂项目对应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系列合同。根据客户属地主体管理要求,项目按污水处理厂所属主体分别签约,不同业务类型按适用税率分拆签订,最终形成六份合同。上述合同实质为同一控制主体下、同一整体污水处理EPC工程项目,公司统一开展项目预算、设计、采购、施工及全过程管理,业务实质具备整体性。 相关合同签署及付款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1)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合同金额388.00万元,约定2022年12月10日前全额支付工程款;设备采购合同金额522.60万元,约定2022年12月支付首笔设备款,2023年各季度分期付清全部设备款项;工程设计合同金额20.00万元,约定2022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 (2)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合同金额647.40万元,约定2022年12月10日前全额支付工程款;设备采购合同金额2,290.00万元,约定2022年12月支付首笔设备款,2023年各季度分期付清全部设备款项;工程设计合同金额30.00万元,约定2022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 上述系列合同合计总金额3,898.0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类合同存在跨年度、分期收款安排,收款周期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合同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七条规定,公司2022年对分期收款对应的设备合同金额2,812.60万元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扣除坏账及未确认融资收益后净额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因上述长期应收款约定付款期限到期后对方未能按期足额履约,款项已发生逾期,公司2023年根据报表列报规则将逾期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应收账款核算,形成期末对华堂系列公司应收款项余额。(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