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绿能(000875):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9:30:39 中财网
原标题:电投绿能: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55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金设立的情况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
年11月8日、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工银投资
设立吉电清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9.99亿元参与设立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电清能基金”或“基金”),基金整体规模不超过50亿元,存续期7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11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工银投资设立吉电清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5)。

(二)本次拟清算注销基金的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方案并启动清算相关工作。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参与表决的7名非
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基金拟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投清洁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秋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1层3单元1202
2.经营情况
2026年5月末,资产总额25,575.39万元;2026年1-5月份,
实现营业收入4,125.90万元,利润总额3,519.75万元。

3.关联关系
公司与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电投清洁能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洁能源基金”)、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吉电清能基金。清洁能源基金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清洁能源基金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清洁能源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7DYQ9H4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50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陆胜东)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4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金贸大厦C1座9层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金合伙人的构成为:

基金合伙人认缴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实缴出资 (万元)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LP)99,900.0019.98100.00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LP)399,900.0079.98100.00
清能基金(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二、GP)100.000.02100.00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一、GP)100.000.02100.00
合计500,000.00100400.00
四、基金清算计划
吉电清能基金合计认缴规模为50亿元,总实缴出资规模为400
万元。基金注册期限为长期,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
3年,于2025年12月25日进入退出期,基金投资期内未进行项目
投资,无项目投资收益。

根据吉电清能基金《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企业的合
并、分立、解散、清算和组织形式的变更;决定合伙企业提前解散。

待各合伙人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拟由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合伙人会议,各合伙人表决合伙企业解散、确定基金清算人,明确基金清算费用承担方式、授权基金清算人全权负责后续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剩余收益以及后续基金账户销户产生结息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分配,具体分配金额以实际分配情况为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公司内部资源配置优化,考虑吉电清能基金已于2025年
12月25日进入退出期,且后续该基金已不具备使用条件,经各方沟
通一致,提前启动基金清算工作。本次退出并清算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2026年累计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
计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退出并清算吉电清能基金,系因基金已进入退出期,
且不具备继续使用条件。清算方案符合合伙协议约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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