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法本信息: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号)同意注册,2020年12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7万股,发行价为20.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89,6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872,431.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5,117,168.8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3日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109.8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16,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609.84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司“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中深圳总公司的扩建计划拟为购置办公楼。为更好地实施该项目,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持续对该项目的购置地点、购置方式、房屋类型和结构、产业政策支持等进行多方面的对比论证,然而,受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多不明朗因素的影响,公司仍未寻找到能够满足业务各项需求的合适场地。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8年9月。由于深圳市内写字楼供应充足,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尽快完成相关物业的购置,以推进该项目的实施。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房地产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写字楼物业相关信息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高速发展,金融、互联网等国家重要信息化领域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不断增加,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中深圳总公司的扩建计划拟为购置办公楼,深圳作为公司总部所在地及核心业务枢纽,金融、互联网等领域头部客户高度集中,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迅速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可有效降低客户前期的场地和设备投入成本,3 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深化与行业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此外,项目的建设亦能显著改善公司办公环境和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对高素质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和留存率,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人力资源基础。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随着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持续释放,各行业客户对专业化信息技术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为公司产能消化提供了充足的市场空间;公司已与金融、互联网、汽车等多个行业的核心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拥有专业技术团队及成熟的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为项目建成后的业务导入和持续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深圳市内写字楼供应充足,且公司已对购置地点、房屋结构、产业政策等进行了充分论证,场地购置具备可操作条件。 (三)项目预计收益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对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综上,公司认为“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今后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情况适时调整。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4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8年9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方正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