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00088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6年度公司社会责任项目的 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于良民、杨汉明、陈海嵩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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