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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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7:35: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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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万通智控: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
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6-033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
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号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持有公司股份100,495,279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43.6129%)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
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万通控股”)拟自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6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2.0072%)。
公司收到杭州万通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减持完成后,杭州万通控股所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系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比例从44.5011%减少至42.4939%,触及1%整数倍,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路41号1幢305
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6月26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杭州万通控股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4,6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2.0072%)。
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 | 万通智控 | 股票代码 | 300643 | |
|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 是√ 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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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 |
| | 4,625,070 | 2.0000% | | |
| | 4,625,070 | 2.0000% | |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
|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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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2,541,951 | 44.5011 | 97,916,881 | 42.493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2,541,951 | 44.5011 | 97,916,881 | 42.493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6年3月17号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杭州万通控股拟自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6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
本2.0072%)。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注:1、占总股本比例均系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