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君正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7:45:56 中财网
原标题:君正集团:君正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1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乔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乔振宇先生、刘春雷先生和吴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乔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春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意见如下:经审阅乔振宇先生、刘春雷先生和吴国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颉茂华先生、伊利红女士和闫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2.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颉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伊利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闫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意见如下:经审阅颉茂华先生、伊利红女士和闫军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19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审议,就续聘事项及相关审计费用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君正集团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乔振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乌海如意君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君正集团电力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监事、供销中心总经理。现任鄂尔多斯市察哈素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君正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乔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春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珠海南山领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图微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国采(武汉)会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鄂尔多斯市察哈素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君正集团董事。

刘春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吴国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君正清洁能源(阿拉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君正清洁能源(阿拉善左旗)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君正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电力生产委员会主任。

吴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颉茂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2月出生,博士学历,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

曾任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非执行董事。

颉茂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伊利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华蒙通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等职务,中车互联运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内蒙古兰格格乳业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监,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伊利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闫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

曾任内蒙古工业大学讲师。现任内蒙古工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闫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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