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生活(30150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8:06:32 中财网
原标题:恒鑫生活: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6-028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德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证券业务;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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