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688091):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 至2026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与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回购预案、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4、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现场办理;或在不晚于2026年7月15日16时00分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进行出席回复。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证券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7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7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