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3015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8:45:26 中财网
原标题:爱迪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2026-034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日14:30在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26年71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月 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 , 和 ;使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6年7月1日9:15-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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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
49,829,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9,575,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54,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462,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08,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54,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49,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1%;反对9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8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17%;反对9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27%;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后浪(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5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9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8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706%;反对9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27%;弃权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后浪(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49,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8%;反对9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8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913%;反对9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27%;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后浪(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奥申、梁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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