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东百集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8:45:45 中财网
原标题:东百集团:东百集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5,237,1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8.886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董事李毅先生通过线上方式参会。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22,890,92199.44831,989,6120.4679356,6000.0839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系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转让福建东百红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晖、陈韵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