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泰(920028):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9:05:37 中财网
原标题:新恒泰: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920028 证券简称:新恒泰 公告编号:2026-080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股份暨
后续增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中延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比例
张中延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1,622,9000.9874%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增持 数量(股)增持 方式增持 期间增持合 理价格 区间增持资 金来源拟增持 目的
张中延70,000集中竞 价自增持 计划公 告之日 起 3个 月内(窗 口期不以市场 价格择 机增持自有或 自筹资 金对公司未 来发展的 信心及公 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 认可
   交易)   
1、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上述主体不存在披露增持计划情形;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上述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股东增持股份,主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本次增持计划设定具体增持股份数量,若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可转债转股等任何股本变动事项,张中延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数量保持不变。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3个月。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将主要优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增持。根据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度,如需自筹资金,增持主体将通过合规贷款、借款等合法合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

6、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特殊实施方式和其他条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在期限内推进实施。

三、 首次增持情况及后续计划

股东名 称已增持 数量 (股)已增持 比例增持 方式增持价 格区间已增持 总金额 (元)当前持股 数量(股)当前持 股比例
张中延1000.0001%集中竞 价16.991,6991,623,0000.9875%

张中延先生于2026年6月29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100股,持股数量由原来的 1,622,900股增至1,623,000 股,直接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0.9874%增至 0.987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合计持股数量为 95,291,400股,持股比例为57.9772%;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增至95,291,500股,持股比例增至57.97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张中延先生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 其他
1、 增持主体承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中延先生承诺将在增持期间 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严格遵守股份锁定、交易限制、权益变动相关规定, 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五、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所做出的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票价格的预测和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张中延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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