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3006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8日通过专人、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7月1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过程: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过程: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过程: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相关事项: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过程: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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