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21:22:06 中财网
原标题:百诚医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096 证券简称:百诚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3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25人调整为2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一致。

3、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2026年7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28.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0万股。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7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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