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信诺(300252):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 31 月 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和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为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1、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保证人(乙方):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3,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76.6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29,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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