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600676):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00号久事体育大厦3楼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游广律师担任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均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2为逐项表决的议案,已对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个子议案均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游广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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