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002424):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8:15:48 中财网
原标题:ST百灵: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百灵 公告编号:2026-046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贵州
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牛民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41人,代表股
份439,004,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1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
408,53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8人,代表股份30,471,84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9人,代表股份31,812,34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40,5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8人,代表股份30,471,84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03%。

公司董事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
如下决议:
提案1.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25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20%;反对1,4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256%;弃权3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4,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4.5072%;反对1,4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29%;弃权318,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999%。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0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01,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33%;反对2,6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095%;弃权4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09,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2472%;反对2,6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15%;弃权426,7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413%。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顺市大健康医药
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804,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01%;反对5,754,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108%;弃权1,4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7.3691%;反对5,754,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83%;弃权1,445,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54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张妮律师、兰怡焘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
决议;
(二)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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