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利源(0025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6-05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 7.主持人:董事长李红举先生 8.会议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6人,代表股份838,1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00,0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4人,代表股份38,00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5人,代表股份38,1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4人,代表股份38,00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7%。 3.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审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反对9,5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5%;弃权5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728%;反对9,5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99%;弃权5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晶金律师、麦梓荧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