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抚顺特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26-03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4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立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余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克通先生钟婉珩女士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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