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301035):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文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文才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文才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208,1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为9,978,1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文才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文才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王文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王文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润源投资有限公司、KONKIAINC、山东润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6,556,885股,占公67.64% 司总股本的 。 3、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 2026年6月16日,王文才先生增持公司股份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3,682,936.64 为 ,增持金额合计 元(不含交易费用)。 除上述增持外,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王文才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增持主体的减持情况 王文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王文才先生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 500 、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王文才先生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3、本次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王文6 才先生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资金的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才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208,1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为9,978,1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本次增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文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润源投资有限公司、KONKIAINC及山东润农投资有限公司的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文才先生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未违反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王文才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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